蹦床运动,洒脱中别忘安全(2)
2020-07-06 20:06法制日报浏览:次
对于消费者,李珊指出,部分消费者对蹦床带来的风险认识不到位,在未受过专业训练的情况下,盲目模仿高难度动作或运动技能欠缺从而导致受伤。此外,一些消费者不遵守蹦床经营机构的安全规范,与他人在同一蹦床上运动,导致自己摔倒砸伤他人或与他人相撞而受伤的情形时有发生。
北京二中院还发现,部分蹦床的初学者或者技术水平相对较低的人员,在蹦床前未进行准备活动或未能熟练掌握蹦床运动的技巧,而直接进行蹦床运动,从而导致韧带拉伤以及因弹跳力度过大摔至安全区域范围之外。
场馆应对教练资质严把关
对于案件审理中发现的诸多问题,李珊建议,蹦床场馆应完善相关工作人员职责,保障人力配备充足,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专业化培训、考核,对蹦床教练的资质严格把关,使服务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在日常运营过程中,应配备专业人员对消费者蹦床运动的技巧进行教学,同时配备救护人员在第一时间对伤者提供紧急救助并做出有效反应和处置。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体操中心2019年印发的《开展大众蹦床运动的基本标准和要求(试行)》,蹦床教学技术指导人员须经过中国蹦床技巧协会的培训,并持有效的培训合格证才能上岗。
法官提示,蹦床经营者除了通过设置提示、警示牌、签订安全须知等方式告知消费者安全隐患外,还应通过显著标识、视频播放等多种形式对相关风险进行提示,并且定期排查场所内安全隐患,做好风险防范。场地内尽可能做到摄像头全覆盖,这样一旦发现有人受伤不但可以及时进行救助,还可通过视频还原事发经过并厘清各方责任。
作为消费者,应充分认清蹦床运动带来的风险,在运动前可进行适当的准备活动,认真阅读风险提示,严格遵守场所内的安全规定,如一人一床等。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对于未成年人,因其年龄尚小,体格较弱,容易在蹦床运动中受伤。因此,家长应尽到看管义务,时刻注意孩子的动作及所处活动场所,避免因监护不力而发生意外。监护人如未尽到监护职责,例如在未成年人运动过程中疏于看管,亦应对损害后果承担一定的责任比例。
李珊建议,消费者如选择高等级场地及进行难度较大动作时,应根据自身能力,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必要时需佩戴安全护具。消费者在进行空翻、扣篮等危险系数较大的动作时受伤,若是因自身过错所致,应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在运动的同时还应时刻观察周围环境和人员,防止因他人运动不当给自身带来伤害。
若发生意外,关于赔偿的项目,李珊称,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受害人在遭受人身损害时,可向责任方索赔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以及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费用。(记者 徐伟伦 本报通讯员 李靖元)(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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