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火车”安全运行不能靠侥幸
2020-06-19 20:03正义网浏览:次
近日,在湖南省株洲市某商场内,一名2岁女童被正在运行的游乐小火车(下称“小火车”)撞倒在地,两节车厢直接从腿上轧过,万幸腿部没有骨折。司机称是被广告牌遮住了视线,来不及刹车。女童母亲彭女士称,事发多天后,小火车仍在运营,连警示牌也没有。商场回应称,将会督促运营方赔偿,并发出整改通知,重新规划路线(据6月17日《新京报》新浪官微)。
近年来,不少商场都进驻运营了小火车。据专业人士分析,这是因为商场的儿童业态有强大的“虹吸效应”,一个儿童可能给商场带来2至4个家长。本着赢利最大化的目的,无论是商场自营还是出租给个人运营,小火车在商场都有了一席之地,尤其是在儿童用品楼层更为常见。
然而,小火车带来的不仅是消费,还有不容忽视的安全问题。早在2018年4月,在成都银泰in99商场5层,一辆载有多名儿童的小火车撞上防护玻璃,导致一扇玻璃被撞坏,悬空倒挂,令人心有余悸。这两年,有关小火车差点撞倒儿童或撞伤消费者的报道也时有所闻。以至于在这次株洲2岁女童被撞视频发出后,不少网友直接留言,“早该取缔商场的小火车”。
对于应否取缔可能还有不同看法,但是保障小火车运行安全却没有争议。按照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宾馆、商场、餐馆、银行、机场、车站、港口、影剧院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小火车本身是否质量过关是首先要考虑的问题。不少报道都提及,这类小火车生产厂商不能提供安全检测证书,是否有生产资质存疑。很多家长反映,小火车上没有安全带。
驾驶员的技术也常常让人担忧。小火车车身较长,转弯有一定难度,需要一定技巧,商场内路面有限,顾客又多,如果不是专业人士很难开好。有些驾驶员学了几天就敢直接上手,这显然是对生命的不负责任。而且,这类驾驶员需不需要驾驶证,需要哪种规格的驾驶证,目前也没有明确要求,全靠商场或运营者自律。
再者,很多商场小火车行驶轨迹没有固定路线,一般在较高的楼层,车辆行驶速度也没有统一规定。此次株洲发生的撞伤小女孩事件中,驾驶员告知,当时根本来不及刹车,刹车也不能立即停下,就足以让人警惕。
问题找出来后,能不能整改到位或者出台统一标准才是笔者最关心的。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小火车类特种设备必须满足设计最大运行线速度大于或等于2m/s,或者运行高度距地面高于或者等于2m。据安监局有关人士表示,属于儿童游乐设施的商场小火车没有达到这个标准,还处于监管的空白地带。
其实,单从法律角度来看,消费者若因小火车受到伤害,追责应该不成问题。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给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造成损伤,应该进行赔偿。侵权责任法写明,商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该承担侵权责任。但关键在于,对于已经发现的、本可以避免的问题,要做的是想尽办法堵上漏洞,尤其是涉及人身安全的事项。
正如彭女士所说,“谁知道下一个孩子会不会像我孩子一样幸运”,不能等着事故发生后再做考量。(责任编辑:刘晓方)
近年来,不少商场都进驻运营了小火车。据专业人士分析,这是因为商场的儿童业态有强大的“虹吸效应”,一个儿童可能给商场带来2至4个家长。本着赢利最大化的目的,无论是商场自营还是出租给个人运营,小火车在商场都有了一席之地,尤其是在儿童用品楼层更为常见。
然而,小火车带来的不仅是消费,还有不容忽视的安全问题。早在2018年4月,在成都银泰in99商场5层,一辆载有多名儿童的小火车撞上防护玻璃,导致一扇玻璃被撞坏,悬空倒挂,令人心有余悸。这两年,有关小火车差点撞倒儿童或撞伤消费者的报道也时有所闻。以至于在这次株洲2岁女童被撞视频发出后,不少网友直接留言,“早该取缔商场的小火车”。
对于应否取缔可能还有不同看法,但是保障小火车运行安全却没有争议。按照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宾馆、商场、餐馆、银行、机场、车站、港口、影剧院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小火车本身是否质量过关是首先要考虑的问题。不少报道都提及,这类小火车生产厂商不能提供安全检测证书,是否有生产资质存疑。很多家长反映,小火车上没有安全带。
驾驶员的技术也常常让人担忧。小火车车身较长,转弯有一定难度,需要一定技巧,商场内路面有限,顾客又多,如果不是专业人士很难开好。有些驾驶员学了几天就敢直接上手,这显然是对生命的不负责任。而且,这类驾驶员需不需要驾驶证,需要哪种规格的驾驶证,目前也没有明确要求,全靠商场或运营者自律。
再者,很多商场小火车行驶轨迹没有固定路线,一般在较高的楼层,车辆行驶速度也没有统一规定。此次株洲发生的撞伤小女孩事件中,驾驶员告知,当时根本来不及刹车,刹车也不能立即停下,就足以让人警惕。
问题找出来后,能不能整改到位或者出台统一标准才是笔者最关心的。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小火车类特种设备必须满足设计最大运行线速度大于或等于2m/s,或者运行高度距地面高于或者等于2m。据安监局有关人士表示,属于儿童游乐设施的商场小火车没有达到这个标准,还处于监管的空白地带。
其实,单从法律角度来看,消费者若因小火车受到伤害,追责应该不成问题。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给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造成损伤,应该进行赔偿。侵权责任法写明,商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该承担侵权责任。但关键在于,对于已经发现的、本可以避免的问题,要做的是想尽办法堵上漏洞,尤其是涉及人身安全的事项。
正如彭女士所说,“谁知道下一个孩子会不会像我孩子一样幸运”,不能等着事故发生后再做考量。(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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