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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青报]靠飞机延误险赚300万 法律该如何定性

2020-06-12 10:54中青报浏览:
  为防止飞机延误给自己带来损失,很多乘客都会购买飞机延误险,有时也能得到一笔延误赔偿金。谁曾料想,还真有人靠飞机延误险发家致富。近日,保险公司发现,以李某为首的十来人,多次使用不同护照号进行飞机延误险的理赔,因此怀疑遭遇了保险诈骗。民警经调查发现,李某用多人身份信息购买机票和保险。一份保险保费才40元,但延误赔偿金在400到2000元不等,高的达到七八千,有时李某仅单趟航班延误险就能获利十多万,而他人的护照信息、身份信息,都是她从亲戚那儿以投资理财的说辞骗取的。目前,获利300多万元的李某已被警方以涉嫌保险诈骗罪和诈骗罪抓获。(《河北青年报》6月10日)
  这件事在网上闹得沸沸扬扬。虽然有一些人支持警方决定,但反对将案件定性为诈骗犯罪的声音,占据了舆论的大多数。在很多人看来,李某靠预测飞机延误险发家致富,明明是凭自己的“本事”赚钱,现行法律并没有对此进行明文约束,因此很难说是违法犯罪。有网友对此调侃道:“运用大数据分析彩票,如果总是中奖,会不会也被抓?”同时,也有法律人士提出意见,认为李某的这种行为,本质上属于“一次合法的缔约行为”,有关职能部门不能将民事行为“刑事化”,让公民动辄得咎。
  这种行为究竟是否构成违法犯罪,我们不妨具体分析。根据刑法,保险诈骗犯罪是指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保险法律、法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的行为。考虑到“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等规定比较抽象,刑法还明确了“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等具体情形。
  再看李某的操作过程。虽然她具有航空服务类的工作经验,并在家进行研究,分析出几条延误率最高的航线,给人以凭借个人能力致富的感觉,但有一个情节必须得到正视,就是“他人的护照信息、身份信息,都是她从亲戚那儿以投资理财的说辞骗取的”。如果警方的这一认定属实,李某购买飞机延误险的行为,便会失去合法性。
  骗取亲戚护照信息、身份信息购买飞机延误险,以虚构保险主体、航班购买主体等欺骗保险公司,明显违反了保险法规,性质不是合法的代买保险,而是“故意虚构保险标的”。根据最高法《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于问题的解释》,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李某可能面临“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的重刑。
  翻看报道,也有类似靠航空延误险“发家致富”,最后被追究刑事责任者。两年前,就有王某、董某等人通过某航空公司高管获取航班取消或延误的消息后,大量购买航班延误险,赚取延误赔偿险,最后被深圳市司法机关以涉嫌保险诈骗罪追究刑责的报道。之所以“入罪”,就在于不当利用他人信息,拿着客户身份信息来购买机票和延误险。这种“钻空子”行为,即便不认定为诈骗犯罪,也是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侵犯,应当追究法律责任。
  回到这起案件,有关部门应当就李某获取亲戚信息“合法性”进行调查核实,在此基础上再确定是否追究刑责。当然,面对航班延误险的“规则窟窿”,航空公司和保险公司也有必要尽快修补。公民的权利,法无禁止即自由,法律不会为商家疏漏而随意挥舞制裁的大棒。(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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