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安全隐患丛生公益诉讼督促监管(3)
2020-06-02 10:49法制日报--法制网浏览:次
□ 法制网记者 翟小功
俗话说,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药品安全涉及千家万户,是人命关天的大事。然而,总有一些漠视法律底线的商家、不法分子在食品药品上动手脚,直接威胁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法制日报》记者选择4起海南食药安全领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一方面体现检察机关用好公益诉讼这把利剑,维护群众“舌尖上安全”的努力和信心,督促职能部门加强监管力度,从细从严抓好监管体系。一方面提醒大家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守好道德底线,全民总动员筑牢食药安全“防火墙”。网售盐石流入餐厅 召回产品赔礼道歉
2018年7月,海口市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海南南风海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南风海味公司)将工业用途的盐石当作食用盐销售。
经调查发现,南风海味公司以5500元分4次从上海碧雀公司购进了1700公斤盐石,未经任何加工处理,简单分装后即以“三个椒农”喜马拉雅玫瑰盐的名称在淘宝店销售,并介绍用于牛排等西餐调味,使用方法为“单独研磨调味或混合黑胡椒粉一起研磨使用”,在包装袋上未标示执行标准、产品生产许可等信息。
自2017年11月11日至2018年4月26日,南风海味公司在淘宝共成交1966单,累计销售2200包,销售金额合计36650.78元,销售范围涉及全国多个省份,而购买者除个人外,还包括西餐厅、火锅店、茶餐厅等餐饮经营者。
经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检测和咨询专家意见,上述盐石中的氯化钠含量远低于国家标准,为不合格产品,若作为食用盐销售和食用,其中的杂质种类和含量存在明显的安全隐患。
海口市检察院认为,该盐石主要用途是汗蒸房和装饰配件,仅供工业用途,不能食用。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海口市检察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并请求判令被告通过发布公告或其他适当方式提示消费危险并召回其销售的产品,以消除危险,并在全国发行的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同时承担本案专家咨询费用824元。
2018年12月26日上午,海口市检察院提起的海南首例食品药品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在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院当庭宣判支持检察机关全部诉讼请求,被告明确表示不上诉。
2019年5月22日,南风海味公司在海南当地报纸上刊登召回公告,并公开赔礼道歉。
检察官提醒,食盐作为老百姓日常生活的必需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质量标准至关重要。积极拓展网络食品安全监督领域,及时制止侵害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一直是检察机关履行公益诉讼职能的重点方向,本案的成功办理就是示范和预警。
生活污水直排水库 检察建议跟进监督
松涛水库是海南第一大水库,系儋州、临高、澄迈、定安等市县主要饮用水水源地。儋州市南丰镇和大村、大厦村、南丰镇镇墟位于松涛水库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范围内,居住有千名居民。
由于部分居民生活区内没有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居民的化粪池发生污水渗漏,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松涛水库等问题长期存在,严重污染松涛水库61.7平方公里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水域。
2018年9月,儋州市检察院派驻雅星检察室干警在巡查中发现这一问题,随即将该线索移送公益诉讼办案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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