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责有“三度”,剑指抗疫不力干部(2)
2020-04-28 12:58半月谈浏览:次
同时,纪检监察机关注重把握客观条件,准确研判,审慎处置。
比如,同样是防控不到位的问题,有的因为工作人员少或资源紧缺,有的则是在配备相应防护设施的情况下,仍害怕病毒感染危险而擅离职守,造成恶劣影响。那么对后一类行为更应严肃处理,防止简单粗暴、“一刀切”式追责问责。
“同样是在疫情防控期间未到岗工作的人员,有的干部是因为未及时查看手机通知而迟到,有的则是在组织再三督促后仍然不到岗。两者主观意图不一样,责任也不一样。”山西省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王增昂说,是不是明知故犯、知纪违纪,处罚结果很不一样。
温度:既要严管,也要厚爱
疫情期间,各地纪检监察机关不随意提出问责要求,不将问责人数多少、问责对象职务高低作为评价工作的依据,不以问责代替管理,让执纪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在湖北,对于疫情防控工作中的轻微过错,没有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以提醒和教育为主;对已经尽力履职,但因客观条件所限而出现工作不到位的,免予问责。在山东,追责问责必须听取干部所在单位党组织意见,听取群众意见,了解干部一贯表现。在浙江,省纪委监委对不实信访举报问题及时澄清,保护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上百名党员干部由此正名。
“坚决防止一有错就追责问责,一追责问责就动纪。”湖北省纪委常委熊征宇说。
一些地方还鼓励戴错立功、以观后效。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纪委监委对受处分党员干部实施“康健工程”,通过教育回访,10余名干部获得了“回炉再造”的机会。他们“在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爬起”,放下包袱,轻装上阵。
重庆丰都县某村党支部书记落实防控措施不力,未有效劝阻群众聚集,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该同志在经过教育后态度端正、工作积极,不但认真开展疫情防控工作,还组织发动村民为辖区内居家隔离人员、孤寡老人等捐赠萝卜4.8吨。“对在疫情防控中虽然犯过错,但真诚悔过认错,又积极投身疫情防控的党员干部,应及时给予肯定。”重庆市纪委监委第八监督检查室主任汪桥生说。
江苏省睢宁县岚山镇综合执法局某工作人员被群众举报公车私用,经查系未履行公车使用请示报告制度,驾驶公车为隔离群众购买蔬菜等生活物资。当地县纪委监委予以容错免责,向举报群众公开反馈调查结果,及时解答了群众疑问,又保护了干部士气。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有关负责同志表示,追责问责只是手段,促进党员干部干好工作才是目的。纪检监察机关必须为负责者负责、为担当者担当,发挥减负增压“双向阀”作用,保护干部干事积极性。(记者 徐宁)(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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