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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马副市长"家族式腐败":丈夫办事妻子收钱(2)

2020-04-07 10:47正义网浏览: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原副市长于文涛因犯受贿罪、私分国有资产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他对送来的钱来者不拒、一概笑纳,仅查明的受贿金额就高达1200余万元,他的所作所为也深深地影响了家里人——

儿子当官老子沾光 丈夫办事妻子收钱

落马副市长"家族式腐败":丈夫办事妻子收钱

于文涛受审

  从2002年到2018年,在长达16年的受贿历程中,于文涛五千一万不嫌少,百八十万不嫌多地笔笔“笑纳”。“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于文涛思想的堤坝,就这样被一次次的“感谢”腐蚀着,逐渐陷入公权与私利的交换游戏中。虽然于文涛有自首、坦白情节,且认罪悔罪,并退缴了大部分赃款赃物,但这一切也只是亡羊补牢,悔之晚矣……
  前不久,经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检察院向巴彦淖尔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于文涛(副厅级)受贿、私分国有资产、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一审公开宣判。法院认定于文涛犯受贿罪、私分国有资产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00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于文涛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其担任赤峰市喀喇沁旗旗长、旗委书记,赤峰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赤峰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的职务便利,或其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接受他人请托,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价值约1267万元人民币和4.5万元美元;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用国有资产支付职工家属楼土地使用权转让金1800万元。于文涛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家庭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责令其说明来源,仍有650余万元人民币、12.98余万元美元、9765元欧元、12万元港币和14.4万元日元不能说明来源。
  1.从讲坛到政坛,贪欲之门悄然打开
  于文涛出生于1961年6月,是土生土长的赤峰人。1988年,于文涛从赤峰市第二中学团委书记的岗位调到了共青团赤峰市委员会学少部任青工农牧部部长。从此,开始了他的仕途生涯。2002年,于文涛自担任赤峰市喀喇沁旗旗长后,便拉开了利用职务便利疯狂敛财的序幕。
  在长达16年的时间里,春节、端午节、劳动节、中秋节,节日都是他受贿的时机;办公室、家里、饭店,甚至出差开会到呼和浩特、北京,都是他受贿的地点;孩子结婚、妻子生病、父亲去世,都是他受贿的理由。
  尤其是在2005年至2012年,于文涛担任赤峰市财政局局长期间,更是大肆收受贿赂。在这段时间里,无论是其下属旗县区财政局,还是需要财政拨款的单位,都成为其受贿的对象。他不仅收前任的还收现任的,不仅收在职的还收离职的,在当地财政系统的影响非常恶劣。
  从2002年至2013年,某下属单位为得到于文涛在项目、拨款方面的支持与帮助,先后30余次在于文涛办公室行贿,共计送给于文涛79万元现金。之后,于文涛在资金拨付与项目争取方面,都给了该单位较大的倾斜力度。仅2011年一年,该下属单位主要领导就专程看望于文涛6次,先后送出现金13万元,平均每两个月就要来“感谢”一下于文涛的照顾。
  当时,一些房地产开发商、企业经营者是主要行贿人,他们的目的无非是希望于文涛在相关项目的税款收缴、工程招投标、工程款支付等方面给予关照。
  2012年3月,于文涛仕途再上一步,担任赤峰市副市长。他分管教育、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等工作,在项目审批、土地规划、施工计划调整上手握大权。权力的增大,也让于文涛在自我毁灭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2013年,赤峰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计划开发赤峰市松山区某工程项目,在向规划局报批时,因为遮挡北侧居民采光而未被通过。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给时任赤峰市副市长的于文涛送了10万元现金。在对项目规划进行微调后,上报审批顺利通过。2013年至2017年间,于文涛利用职务便利,为该公司在项目规划和开发方面多次提供帮助,并先后三次收受该公司现金共计40万元。
  在2014年至2017年间,赤峰某建材化工企业董事长为了让于文涛帮助推进工程项目、尽快获得政府补贴款、重新补办规划手续等事项,先后4次拿着蓝白相间的编织袋来到于文涛家楼下,共计送上100万元现金。吃人嘴软、拿人手短,收钱后的于文涛尽心尽力地一项项完成了行贿人的请托事项。
  2.从推辞到伸手,欲望的口子越开越大
  16年来,无休止的贪欲驱使于文涛陷入利令智昏的怪圈。他从受贿时冠冕堂皇地推辞两句,逐渐演变为向有求于他的企业和单位频频暗示。他把权力当作捞取钱财、积累财富的工具。
  2002年春节前,时任喀喇沁旗旗长的于文涛在自己办公室里提点某下属单位负责人说:“快过春节了,为了方便以后好办事,应该去看看市里的领导和相关部门领导。”该单位负责人一听豁然开朗,马上回单位拿了10万元现金,回到于文涛的办公室,将这10万元放到他的办公桌上。于文涛会意地把钱收下。
  2011年,于文涛向某下属单位负责人杨某表示,想在热水汤温泉城给老爷子(于文涛的父亲)买一处房子。杨某心领神会,找到该楼盘的开发商买下一处70多平方米的房子。随后,杨某又让办公室主任购置了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电磁炉等家用电器。2011年末的一天,杨某来到于文涛家,将新房钥匙交给他。2012年3月,杨某又去热水汤温泉城售楼处选好车库位置,交清了6万元车库款后,把车库钥匙交给了于文涛。
  2014年,于文涛发现自己在赤峰市天骄西苑东区的房子卫生间的门对着卧室的床,感觉影响了风水。于是,他找到某建筑设计集团的董事长“帮忙看看”。该董事长立即找来技术人员,并派人对房间进行了维修改造。2016年7月,于文涛又找到该董事长,说他儿子在富兴嘉城的房子要装修,问能不能给提供点材料。经该董事长安排,这家企业先后给于文涛儿子200多平方米的房子提供了木门、整体橱柜、电器等,共计花费26.32万元。2013年至2018年期间,于文涛还通过该董事长收受了这家企业25万元人民币,5000美元和价值人民币5000元的众联购物卡一张。
  于文涛不仅用权力交换利益,而且滥用权力,侵蚀公款。
  2005年4月,赤峰市财政局经研究决定建造财政局职工住宅楼。同年4月12日,财政局与赤峰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合同标的为1800万元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该土地用于职工集资建房。2005年4月30日和5月9日,财政局从国库借用预算外资金分别向该公司支付1500万元和300万元土地使用权转让金。
  2005年4月30日,于文涛经赤峰市委决定被任命为赤峰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同年5月中旬,于文涛到任后,决定以支付财政局办公楼工程款的形式套取资金,归还财政局用国库预算外资金垫付的1800万元土地使用权转让金。
  2005年12月至2006年8月,于文涛决定,赤峰市财政局以支付办公楼工程款名义向办公楼承建公司转账2262万元,该公司将其中2220万元通过其关联公司全部取现返还给财政局,财政局将其中的1800万元归还国库,另420万元用于其他公务支出。后经于文涛决定,由赤峰市财政局财务人员虚构2220万元职工购房款收入做平账目。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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