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文三爷"放高利贷敛财12亿 曾逼7家名企破产(3)
2020-01-16 12:58正义网浏览:次
在法律适用关口,检察机关严格依法认定组织内犯罪事实和组织成员,在查清每一笔违法犯罪事实的基础上,对每一名涉案人员的行为、地位、作用综合全案进行评判,既形成了分罪名的审查报告,又形成了分个人的审查报告,在此基础上形成全案综合报告。
既不“降格”也不“拔高”。审查后认定4人不构成涉黑犯罪,另追诉1人,最终认定涉黑组织成员25人
“坚守法治,严格把关,依法监督。”湖南省检察院扫黑办负责人介绍,在文烈宏案件办理中,湖南省检察机关坚守法律底线,既不“降格”也不“拔高”,立足“打准打实”,强化证据审查,依法准确认定黑恶势力犯罪,把好案件质量关。
姚跃与文烈宏是桥驿镇的同乡。最初,文烈宏正是在姚跃的介绍下,结识了张某、乐某等一些企业老板,开始了他的设套诈骗之路。2010年2月,在姚跃的帮助下,文烈宏注册成立湖南宏大典当有限公司,对涉黑组织进行企业化运作和管理。2014年,又是在姚跃的建议下,文烈宏对时任湖南省公安厅、长沙市公安局相关领导(均已判决)进行腐化“围猎”,拉拢国家工作人员充当其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保护伞”。
其女儿文雅虽然直接参与组织内的犯罪活动较少,但相当于整个组织的管家,其实际管理控制组织银行账户40多个,用于转移、划拨涉案资金。经统计,这些账户进出资金流水总额高达150余亿元。
对于侦查机关认定的罪名,检察机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严格把握构成要件,否定了如串通投标罪、虚假诉讼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等罪名。常德市检察院经审查后,还依法认定4人不构成涉黑犯罪,另追诉1人,最终认定组织成员25人。
同时,对多个罪名依法追加了犯罪事实。如敲诈勒索罪,追加一笔犯罪事实涉案金额2293万元;强迫交易罪,追加两笔犯罪事实,涉案金额共计3776万元,从而将文烈宏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升格法定刑。这些犯罪事实,最后被法院判决全部予以认定。
为充分准备庭审,专案组在全面熟悉案情、证据、法律的基础上,反复推敲、修改制作预案达2000余页,调整预案20余次,整理出共性和个性问题200多个,归纳辩护观点及答辩意见300余条,举证、质证提纲修改了28次,公诉意见则七易其稿。在最后的公诉意见中,公诉人从保护公民人身权利,维护企业家合法利益,为民营经济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等角度深入阐述,当庭厘清事实、释解疑问、宣传法律、传播正义。
2019年1月,湖南省常德市中级法院对该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6月,湖南省高级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后说法
黑恶势力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更是严重的刑事犯罪,必须坚决依法予以打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雷霆声威下,文烈宏黑社会性质组织从猖獗一时最终走向彻底覆灭,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被连根拔起,彻底铲除,使得社会正义得以伸张,被该犯罪组织破坏的社会生态也得以修复。
在办理该案的过程中,检察机关坚持全面履职,依法办案,严把事实证据关、诉讼程序关、法律适用关,围绕涉黑犯罪的四个特征、各罪名的构成要件、涉案资产的权属确认、涉黑人员的审查甄别、“保护伞”的审查认定等方面开展了大量的细致工作。检察机关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坚定的法治信念,勇于担当,攻坚克难,坚持“稳、准、狠”打击重大涉黑犯罪,依法顺利完成了该案在检察环节的各项工作。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
法务网咨询平台(长按图片识别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