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榜“低息车贷”索要高额钱款 套路贷团伙23人获刑(2)
2020-01-16 12:55正义网浏览:次
该案是浙江省政法委挂牌督办的“首批”套路贷案件,办理过程得到了上级检察院和鹿城区政法委的大力支持,温州市检察院在如何认定犯罪集团、如何把握是否属于恶势力、如何区分首要分子和集团成员以及体现从重从快打击方面做出了具体指导。鹿城区检察院也在办理具体案件的过程中,同步向上级院汇报办案进展。
在该案的办理过程中,检察官在嫌疑人的讯问工作和证据比对上下足了功夫。一方面,检察官根据不同犯罪嫌疑人的供述情况,通过法治教育、政策攻心,敦促部分认罪态度较好的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达到分化瓦解的目的;另一方面,针对拒不认罪或屡屡翻供的部分犯罪嫌疑人,把讯问、审查的重点放在公安机关有无刑讯逼供、欺骗利诱等证据合法性审查工作上,同时把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一一记录在案,保持对犯罪嫌疑人心理上的高压态势;此外,检察官全面梳理现有证据,进行交叉比对,对于其中对证据锁链产生根本性影响的关键节点进行补强,确保证据体系不出现基础性漏洞。在提起公诉前,检察官梳理出犯罪事实37节,被害人38人,涉案金额达数千万元。
对于该类型套路贷犯罪,检察官从庭内庭外两条战线出击,针对被告人和旁听家属进行释法说理,围绕被告人与被告人之间的供述强化事实认定,同时把庭审重点放在主犯施某和陈某身上,在法庭调查阶段,对二人展开了详尽的连环询问,对其造成强大的心理压力,并借助其他辩护人的问题为契机,形成“围攻”态势,最终,使得曾经在侦查阶段拒不认罪的陈某、施某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由于套路贷案件自身具有一种伪装性,许多参与旁听的被告人家属也带有一定的困惑和抗拒心理,检察官通过阐述犯罪构成的四方面要件,从套路贷的滋生、蔓延中逐步推演被告人如何走上犯罪的道路,深入浅出地论证了该案件的社会危害性和刑事可罚性,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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