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联动 司法打击环境违法犯罪日趋常态化(2)
2019-12-27 10:06法制网浏览:次
经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废油漆渣污染的土壤进行采样检测,结果显示被污染土壤中特征因子超标,倾倒物属于危险废物。经称重,涉案危险废物和被污染土壤共计34余吨。
生态环境部公开的另外两起案件是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内坑镇某土炼油加工点污染环境案以及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内坑镇某土炼油加工点污染环境案。
打击违法犯罪力度持续加大
《法制日报》记者注意到,6起案件中有4起均有司法部门参与办案,而且还有案件涉及刑事犯罪。
在四川省西昌市某公司纸板厂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案件中,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依法对这一企业处以罚款80万元的同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生态环境部表示,目前,这起案件已侦查终结,检察机关拟对涉事公司环保技术管理人员以及自动监控设备运维公司人员提起公诉。
在江苏省某环保科技公司向常州锡溧漕河非法倾倒废酸污染环境案件中,常州市生态环境局根据前期的排查情况及初步判定结论,将这一环境污染案件线索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今年3月26日,常州市公安局在南通市、无锡惠山区、宜兴市对9名涉案人员实施抓捕。目前,涉案环保科技公司法定代表人缪某以及朱某、房某等人已被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就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张某等人跨区非法转移倾倒危险废物案件,生态环境部透露,接到报案后,临安分局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第一时间启动“生态环境+公检法”联动机制,公安机关迅速介入,会同生态环境部门“同时调查、同时取证、同时分析”。鉴于案情较为复杂,同时涉及跨区域执法取证等问题,临安分局还组织召开“生态环境+公检法”联席会议。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目前,已有7名当事人被依法批捕。
在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内坑镇某土炼油加工点污染环境案件中,生态环境执法人员与晋江市公安局内坑派出所联合开展调查,并查明内坑镇加塘村陈某土炼油加工点,在无营业执照和环评手续的情况下,将废机油残渣水通过管道外排至厂区旁废弃水井。
根据案件侦查情况和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结论,晋江市检察院依法向晋江市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生态环境部透露,10月29日,这一案件一审宣判,被告人陈某犯污染环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5万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310.66万元。(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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