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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国家层立法让母婴室成公共场所标配(3)

2019-12-17 11:40法制日报浏览:
  北京市民吴蕾的儿子今年刚上幼儿园,回忆起在公共场所的哺乳经历,吴蕾说自己就像练就了十八般武艺一样。
  在公共场所找不到母婴室的时候,吴蕾曾经在角落里用哺乳巾、背包、衣服来遮挡,也曾经在咖啡馆、餐厅、会议室、卫生间等地用吸奶器吸奶。
  “如果公共场所能够配置理想的母婴室,那就不用这么辛苦和尴尬了。没有人愿意在众目睽睽下喂奶,也没有人愿意躲躲藏藏地喂奶。哺乳这件事情,本应该是体面的、有尊严的事情。”吴蕾说。
  在公共场所建设母婴室,演员马伊琍和青年歌唱家谭晶都在微博上呼吁过,一些全国人大代表也提出过相关建议。然而,这一困扰哺乳期妈妈们的难题,仍未得到很好解决。
  怎样做好这项民生工程?广东省广州市给出了答案——10月29日,广州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广州市母乳喂养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11月29日,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批准《条例》的决定。
  将促进母乳喂养写进地方性法规,广州属于全国首次。《条例》明确规定了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职责,具体规范医疗机构在支持和保障母乳喂养方面的责任,详细规定母婴室和哺乳室建设和管理的要求,并对母乳库的建设和管理作出了规范。
  公共场所应当建设母婴室——《条例》的这一亮点引起了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惠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细花的注意。
  3年前,黄细花就曾提出《关于在公共场所和办公场所设置母婴室的建议》。在她看来,《条例》的出台意义重大,不仅有助于解决哺乳期妈妈们出门的尴尬局面,也能为全国层面的立法提供经验。
  “在公共场所建设母婴室,不仅是对全面二孩政策的积极响应,也是对育龄妇女和婴幼儿关爱的重要方式。建议在妇女权益保障法中明确规定,积极推进公共场所的母婴室建设,并出台关于母婴室规划建设的标准。”黄细花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
  公共场所哺乳屡遭尴尬
  在北京工作的莫可,有个两岁大的儿子。回忆起自己一年前的哺乳经历,莫可至今仍感到委屈。
  莫可在哺乳期时,出门前都要先用手机上的高德地图查询,看看附近哪些公共场所配备母婴室。即使这样,她仍然有着“不知道是否容易找到,不知道母婴室是否会被占用”等方面的担忧。
  “小孩子哭闹是完全没有征兆的,如果在外面不能及时找到母婴室喂奶,就会很尴尬。不仅对孩子不好,对妈妈的身体也是一种损害,会有被堵成乳腺炎的危险。”莫可说。
  但让莫可感到无奈的是,即使在北京这样的一线城市,一些商场、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的母婴室配置,也不是特别到位。
  莫可在公共场所哺乳的时候,要么拿衣服罩在头上,要么躲到卫生间去,“明明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却总是在以一种尴尬的方法去做”。
  “我真切地感受到,对于哺乳期的妈妈而言,如果公共场所没有母婴室,就像没有无障碍设施可用的残疾人一样,非常不方便,那种感觉特别无助。”莫可说。
  一间母婴室供上千家共享
  理想的母婴室,应当是什么样子的?
  干净卫生,对哺乳和尿布替换进行分区,否则空气中会有异味;有座椅和靠垫,这样喂奶不会太累;要能够容纳多人使用,一人使用时将众人反锁在外面的母婴室不合适;要有电源,可以插电使用吸奶器;要有给宝宝使用的抽纸、纸尿裤等物品……吴蕾说,理想中的母婴室,概括起来就是,“容易找到、干净卫生、设备齐全”。
  事实上,吴蕾的要求并不算高。
  2016年,国家卫计委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母婴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对于应当建设母婴室的公共场所、母婴室的标准等都作了明确规定。这一指导意见附件所列的母婴室建设标准,比吴蕾的要求还要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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