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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4)

2019-10-30 16:09正义网-检察日报浏览:

  省级检察院统一把关提升办案质效 
  针对每一件进入检察环节的涉黑案件和重大涉恶案件,河南省检察院涉黑犯罪检察组人员与来自该省地市两级检察院的办案人员,以及当地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围绕案件是否具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四个特征”或恶势力犯罪的基本构成进行深入研讨,直抒己见,确保精准认定。 
  每次会议,河南省纪委监委驻省检察院纪检组也是雷打不动派员全程参加,目的是排查办案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确保检察人员审慎用权、秉公办案。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这样的案件汇报会在河南省检察院每周至少要召开2到3次。 
  河南省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涉黑犯罪检察组副组长刘英旭告诉记者,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伊始,河南省检察院就在全国率先设立涉黑犯罪检察组,实行专业化一体化办案机制,由省检察院对所有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统一严格把关,逐案听取汇报,统一认定标准,统一司法尺度。 
  刘英旭说,在专业化一体化办案机制运行过程中,河南省检察院按照“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的要求,提出“三个统一”原则,即把法律适用标准统一到有关法律司法解释上,把证明标准统一到构建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要求上,把案件质量标准统一到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上。 
  为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研究解决在办理重大涉黑恶案件中遇到的难题,着力提升扫黑除恶办案质效,今年3月28日,最高检专门下发《关于建立健全省级检察院对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统一严格把关制度的通知》,要求省级院对所有的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实行全面统一严格把关。之后,最高检又专门要求市级院对其他涉恶犯罪案件统一严格把关。 
  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涉案人数多、犯罪事实多、涉嫌罪名多、时间跨度长、案件定性难,一些地方检察机关办案经验较少。 
  10月1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在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二次推进会上强调,要加大办案力度,继续以挂牌督办为抓手,组织业务骨干深入办案一线,协调解决好重点难点问题。 
  开展专项斗争以来,最高检始终加强对下指导,强化挂牌督办,最高检扫黑办24小时接听电话解答地方办案难题。遇到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最高检扫黑办与地方检察机关办案人员连夜开会研究解决。在办理黑龙江刘立涉黑案、河北杨玉忠涉黑案等重大案件中,最高检扫黑办专门派员赴当地现场指导,共同研究解决疑难问题。 
  记者从最高检扫黑办了解到,2018年至今年8月,最高检共挂牌督办106件涉黑恶案件,其中2018年69件、今年前8个月37件,目前已生效判决50件。 
  强化监督与配合,共同打击黑恶势力犯罪 
  “检察机关在扫黑除恶斗争中发挥着关键作用。”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莫洪宪指出,为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开展,检察机关应进一步发挥协同作用,除了加强同公安、法院的协同,在涉及“保护伞”刑事犯罪时还要加强同纪委监委等部门的协同;进一步发挥监督作用,探索检察建议在扫黑除恶案件办理中的充分运用,更大地发挥效能。 
  正如莫洪宪所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各地检察机关在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同时,强化对立案、侦查、审判、刑罚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确保专项斗争沿着法治轨道深入开展。 
  “自从村里的黑社会分子被抓后,我们明显感觉到村里打架斗殴、醉酒闹事的少了很多。”在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马寨镇张寨村,许多村民向记者说出了自己最直观的感受。 
  2006年以来,张军岭、申双勤等21人涉黑犯罪团伙,长期横行乡里,曾为村委会主任的涉黑组织领导者申双勤还骗取马寨镇人大代表、二七区政协委员等政治身份,严重损害了基层党委和政府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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