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报]对“冒名注册52个手机号”该如何处置
2019-10-22 10:49北京青年报浏览:次
自己的身份证被办了52个手机号码,而且还是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近日,北京市民吴先生就遭遇了这样的事情。好在,跟运营商交涉后,52个号码已经在走解绑流程。但因号码较多,最顺利也要三个月才能都办完。而对此,移动客服人员解释说,是因为以前实名制认证不是很严格。记者调查发现,网上手机黑卡号码交易还存在着。不实名手机卡158元/张,全国各大省会及热门城市都有。(10月21日《北京青年报》)
早在2013年,工信部《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就明确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为用户办理入网手续时,应当要求用户出示有效证件、提供真实身份信息”,“冒用他人证件的,电信业务经营者不得为其办理入网手续”。2016年,工信部还进一步出台了被舆论称之为“史上最严的手机实名制”的《关于进一步防范和打击通讯信息诈骗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在2016年底前实名率达到100%”,“对同一用户在同一家基础电信企业或同一移动转售企业办理有效使用的电话卡达到5张的,该企业不得为其开办新的电话卡”。
在这种制度背景下,仍出现“身份证被冒名注册52个手机号”的咄咄怪事,甚至“手机黑卡号码交易还存在”,显然表明,国家三令五申的手机实名制,在一些运营商那里实际上并没有得到不折不扣的严格落实。如据吴先生告诉记者,“这其实已经不是他的身份证第一次被冒名注册手机号了。2016年9月,他在办理业务时就发现有4个手机号码冒用了自己的身份证。无奈之下,吴先生以机主的身份叫停了该4个手机号码的使用。这意味着,目前吴先生名下被冒名注册的52个手机号,其实都是“2016年9月”以后新出现的。这也就是说,上述“冒名注册52个手机号”现象的出现,其实并不是什么“以前实名制认证不是很严格”所致,而恰恰是“史上最严的手机实名制”没有被认真落实,甚至是“顶风而上”的结果。
因此,面对“冒名注册52个手机号”,不宜仅是简单的“走解绑流程”了事,还必须进一步全面彻查这一现象之所以出现的背后原因,并在此基础上严肃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这其中,除了要彻查“身份证信息泄露”以及“被冒用盗用”的责任,另一个同样至关重要的,还必须彻查并依法严肃追究运营商没有严格落实手机实名制的责任。如依据《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电信经营者违反实名制规定,由电信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电信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在对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的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应该意识到,手机实名制之所以没有得到充分落实,以至于“冒用注册手机号”现象屡禁不绝,那些盗用冒用者固然是罪魁祸首,但同时,相关电信运营部门的“把关不严”,没有严格认真执行相关的实名制规定,也是其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帮凶”。因此,要想真正落实手机实名制,根本有效避免“冒用身份证注册手机号”现象的滋生,对于“罪魁祸首”和“帮凶”的彻查和追责,势必“一个都不能少”。(责任编辑:刘晓方)
早在2013年,工信部《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就明确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为用户办理入网手续时,应当要求用户出示有效证件、提供真实身份信息”,“冒用他人证件的,电信业务经营者不得为其办理入网手续”。2016年,工信部还进一步出台了被舆论称之为“史上最严的手机实名制”的《关于进一步防范和打击通讯信息诈骗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在2016年底前实名率达到100%”,“对同一用户在同一家基础电信企业或同一移动转售企业办理有效使用的电话卡达到5张的,该企业不得为其开办新的电话卡”。
在这种制度背景下,仍出现“身份证被冒名注册52个手机号”的咄咄怪事,甚至“手机黑卡号码交易还存在”,显然表明,国家三令五申的手机实名制,在一些运营商那里实际上并没有得到不折不扣的严格落实。如据吴先生告诉记者,“这其实已经不是他的身份证第一次被冒名注册手机号了。2016年9月,他在办理业务时就发现有4个手机号码冒用了自己的身份证。无奈之下,吴先生以机主的身份叫停了该4个手机号码的使用。这意味着,目前吴先生名下被冒名注册的52个手机号,其实都是“2016年9月”以后新出现的。这也就是说,上述“冒名注册52个手机号”现象的出现,其实并不是什么“以前实名制认证不是很严格”所致,而恰恰是“史上最严的手机实名制”没有被认真落实,甚至是“顶风而上”的结果。
因此,面对“冒名注册52个手机号”,不宜仅是简单的“走解绑流程”了事,还必须进一步全面彻查这一现象之所以出现的背后原因,并在此基础上严肃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这其中,除了要彻查“身份证信息泄露”以及“被冒用盗用”的责任,另一个同样至关重要的,还必须彻查并依法严肃追究运营商没有严格落实手机实名制的责任。如依据《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电信经营者违反实名制规定,由电信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电信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在对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的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应该意识到,手机实名制之所以没有得到充分落实,以至于“冒用注册手机号”现象屡禁不绝,那些盗用冒用者固然是罪魁祸首,但同时,相关电信运营部门的“把关不严”,没有严格认真执行相关的实名制规定,也是其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帮凶”。因此,要想真正落实手机实名制,根本有效避免“冒用身份证注册手机号”现象的滋生,对于“罪魁祸首”和“帮凶”的彻查和追责,势必“一个都不能少”。(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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