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判例
PC版

诋毁凉山救火烈士名誉男子被判公开道歉

2019-09-26 16:28新华社浏览:
  新华社武汉9月25日电(记者梁建强)在网络群组中发表带有侮辱性的不当言论,诋毁四川凉山救火烈士的名誉,一名男子被湖北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据湖北省人民检察院通报,25日,法院已作出判决,责令这名男子通过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今年3月,27名森林消防指战员和3名地方扑火队员,在四川省凉山州木里县雅砻江镇森林火灾的扑火行动中壮烈牺牲。应急管理部、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这30名同志为烈士。
  然而,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男子章某却在网络群组公然发表带有侮辱性的不当言论,诋毁四川凉山救火牺牲烈士的名誉,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随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英烈保护民事公益诉讼。
  “我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言论是对救火英雄的侮辱……我错了,我向各位救火英雄的亲属和广大社会公众表示最真诚的道歉,面对救火英雄的感人事迹,我为自己的言论深感自责……”25日上午,这一民事公益诉讼案在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庭审中,章某当庭宣读了道歉信,对自己发表不当言论诋毁烈士名誉的行为表示自责,并希望得到凉山救火烈士亲属及广大社会公众的谅解。
  经审理,法院支持了公益诉讼起诉人关于判令章某在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的诉讼请求,当庭作出判决,责令章某于十日内在当地日报、国家级新闻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此前,随州市公安局曾都区分局已依法对章某作出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责任编辑:刘晓方)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


法务网咨询平台(长按图片识别小程序)

版权所有@法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