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老总聪明反被聪明误 "钱生钱"的生意用的是国有资金(2)
2019-09-24 14:01正义网-检察日报浏览:次
十多天后,乙二醇已经跌到每吨7000元左右,施斌峰遂指使袁冬喜重新拟订合同。袁冬喜按其授意重新拟订合同,分别以每吨6990元的价格购买3000吨,以每吨7450元的价格购买335吨,这样合同总价维持不变,以此打消财务人员的怀疑。袁冬喜后将重新拟订的合同交给集团公司财务,说供货方延迟履行了,双方按照市场价格重新签订了合同,财务人员也没有多问。
直到2015年7月,施斌峰感觉乙二醇价格跌得差不多了,便让袁冬喜购买乙二醇交付给交易中心。这样,仅两个月的时间,裕亚公司通过高卖低买轻松地从交易中心赚取224万余元差价。
毕竟整个事情都是袁冬喜在忙前跑后,施斌峰拿到这笔巨款后也没有忘记犒劳他。2016年初,施斌峰让袁冬喜从裕亚公司的账上取出10万元,当场给其5万元。2017年1月,施斌峰再次让袁冬喜取走2万元。这样,施斌峰前后一共付给袁冬喜7万元酬劳。
2.“钱生钱”的生意他做得风生水起,用的是国有资金
施斌峰所在的苏州市吴江区民营经济发达,民营企业总数达6.6万余家,位居江苏省各县区之首。前些年,民营企业融资难、向银行借款门槛高,头脑活络的施斌峰一下嗅到了资金拆借生意的无限商机。于是从2014年起,施斌峰便开始做起了“钱生钱”的生意。
事实上,施斌峰的资金生意是个无本万利的买卖,因为他的背后有交易中心这棵“大树”。通过他借出去的钱款大多是由交易中心“无偿提供”的,而借给民营企业时,利息却很高。但因为手续简单、门槛低,很多急需资金周转的民营企业主还是愿意找他帮忙。施斌峰的资金生意一度做得风生水起。
2014年3月,吴江某织造厂老总刘某向施斌峰借款160万元,约定利息为每天1500元。施斌峰采用编造虚假质押交易事由的手段,将交易中心代为保管的客户保证金160万元违规转至其控制下的银行账户,继而转借给刘某。同年4月初,刘某将160万元本金和2万余元利息悉数归还施斌峰。施斌峰当即将这160万元本金归还交易中心,而2万余元利息被其收入囊中。
十多天时间轻松进账2万多元,施斌峰第一次尝到“钱生钱”的甜头,欣喜若狂,更加坚定了他通过此方法发家致富的决心。
在2014年4月底开始的三个月里,施斌峰又接连接到几个大单,总金额达到两三千万元。这一次,施斌峰专门伪造了二甘醇的货物入库证明,以其实际控制的苏州喜慕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喜慕公司”)的名义,向交易中心办理质押贷款,并多次将3000万元公款挪出,用于资金拆借和购买汇票等。
2014年11月,喜慕公司的3000万元贷款即将到期,施斌峰故伎重演,再次伪造了一份乙二醇的货物入库证明,以其控制的苏州恒玛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玛公司”)的名义,从交易中心获得了2450万元的融资贷款,连同从其他渠道筹措的资金共3000万元,一起汇入喜慕公司账户上,用于归还上一次的贷款。
2015年9月,当地某银行的客户经理周某向施斌峰介绍了一款名叫“投融通”的互联网金融产品。施斌峰很感兴趣,事后采用虚构债权债务关系的手段,以交易中心的名义向其实际控制的恒玛公司、裕亚公司签发商业承兑汇票,并将上述汇票以质押担保方式通过银行投融资平台包装成“投融通”理财产品,后指使本单位财务人员购买该“投融通”理财产品。
就这样,交易中心财务人员按施斌峰的要求,陆续将5858万余元资金打到某银行平台,银行扣除一定费用后打入施斌峰控制的恒玛公司、裕亚公司。施斌峰将上述资金用于炒股票、购买理财产品,支付裕亚公司拍卖土地的资金、归还到期的贷款等。
2017年6月,施斌峰以其实际控制的苏州赛友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友公司”)名义购买“投融通”理财产品的贷款到期。之后,施斌峰草拟产品购销合同、货物交割确认书,再次从交易中心挪出1000万元。2017年8月,施斌峰再次采用相同的手法,以赛友公司名义,从交易中心挪出2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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