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广饶:监督涉案金额2270万元系列虚假诉讼案获改判(2)
2019-09-20 09:00正义网浏览:次
基于双方的合谋,诉讼和执行过程就异常“顺利”,第一时间立案、第一时间保全、第一时间执行,最终这11起虚假诉讼案的查封就顺利排在了其他合法债权查封之前,他人只能是“望案兴叹”,债权无法实现。
假难乱真机关算尽一场空
为混淆视听,当事人企图以偷梁换柱、改头换面的方式以假乱真。
当事人借用贷款资金发放、支付货款、回款中的回款回单作为出借资金的证据,并用关联企业也是独立法人,也应独立承担责任进行抗辩,办案人员则用商贸公司税务登记和发票开具资料予以回击。
证据证明,商贸公司无实际生产经营,双方没有实际业务往来,没有支付货款,也不可能出借资金。建材公司贷款资金进入商贸公司账户,实为根据贷款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所进行的走账,而不是支付货款;商贸公司回款是走账后的资金回笼,而不是出借资金。面对当事人另有其他借贷关系、借据不是伪造而是后补的辩称,办案检察官用公司近年来的融资情况、相关案件诉讼和执行情况予以反驳。此外,商贸公司为建材公司担保的借款已经另案起诉,商贸公司未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根本无权追偿,当事人的抗辩理由均不攻自破。
为使行为更隐蔽,当事人不要调解要判决,使得诉讼披上合法的外衣;为规避管辖,将2270万元的总借款分解成11件案件分别起诉;为规避风险,商贸公司法定代表人一换再换;为对抗他案执行节约成本,选取其中1起案件申请执行以便投石问路……对此,办案检察官们都想到了前面,一一进行了驳斥。
固定住口供后,该院与公安机关进行了证据互补、证据转换和证据补强,就证据收集以及案件法律适用进一步交换了意见。经审查,该院民行部门将11起虚假诉讼案件提请东营市检察院抗诉,东营市检察院抗诉后,东营市中级法院及时裁定再审。为保证办案效果,东营市中级法院再审裁定中同时追加村镇银行为申诉人参与到再审程序中,为案件的再审改判奠定了基础。
近日,广饶县检察院监督的这个系列虚假诉讼案件终获改判,广饶县法院相关11件民事判决书被撤销;某商贸公司要求被告某建材公司、宋某、孟某等偿还本金及利息的诉讼请求被驳回。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商贸公司、建材公司、宋某、孟某等负担。(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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