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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广饶:监督涉案金额2270万元系列虚假诉讼案获改判(2)

2019-09-20 09:00正义网浏览:

为逃避债务合谋制造11起虚假诉讼
山东广饶:监督涉案金额2270万元系列虚假诉讼案获改判

山东广饶:监督涉案金额2270万元系列虚假诉讼案获改判

姚雯/漫画

  为逃避巨额债务,通过伪造证据、捏造事实、虚构债务,提起虚假诉讼,骗取法院法律文书。经过两年的查办,近日,山东省广饶县检察院监督的系列虚假诉讼案件终获改判。 
  500万元贷款到期未还引发案情 
  2017年7月,广饶县某村镇银行委托律师来到广饶县检察院控申接访大厅,反映某建材公司向银行贷款500万元到期未还。银行虽向东营市中级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公司还本付息,但在案件执行中才发现,建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名下的房产、土地和其他资产均已被查封,其中有11起案件雷同,银行无法启动对所查封财产的执行措施。另外,建材公司和关联公司法人、实际控制人名下的房产虽被查封,案外人又通过执行异议阻却执行,银行提出了赠予房产撤销之诉,双方对簿公堂,官司打到了最高法。 
  判决成为“空头支票”,金融债权无法实现。村镇银行怀疑建材公司通过虚假诉讼恶意逃债,但又无充足证据,向其他单位反映,其他单位均不予答复。经多方咨询,银行代理律师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来到广饶县检察院控申接访大厅,递交了申诉材料。 
  广饶县检察院接到举报后,及时召开联席会议。该院检察长崔汉刚召开专题会议,分析案情,成立了由民行科为主体、刑检部门配合的专案组,由检察长任组长,分管副检察长任副组长,全体民行科干警任组员,办案组成员各司其职,分工负责,互相配合,案件办理进入“快车道”。 
  办案检察官及时调阅了法院相关案件的审判和执行卷宗,通过初步调查,发现系列案件有虚假诉讼的重大嫌疑。 
  一方面,建材公司及关联公司自2015年3月开始就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生产经营困难,仅在当地法院就有多起被诉案件,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又无法执行到位,建材公司有通过虚假诉讼逃债的动机,符合虚假诉讼的目的要件。另一方面,11起案件不仅当事人相同、代理人相同、起诉的诉求和数额相同、证据材料雷同、诉讼时间集中,且有7件案子诉讼过程也非常相似,庭审中被告对原告的证据和主张全部认可,无实质性对抗。基于上述分析,该11起系列案件很可能是双方当事人为逃避银行等债务合谋而为的虚假诉讼。 
  抽丝剥茧揭开虚假诉讼谜团 
  东营市检察院听取专题汇报后,确定了“先外后内、先客观后主观”的调查顺序,提出了查清各当事人之间关系、查清借贷资金来源、借贷资金去向、查清案件诉讼执行过程细节的总要求。实行一体化办案,成立联合办案组,指派市院业务骨干参与,实现两级院上下联动。 
  办案组依次调取了借贷资金来源和流向的交易明细、交易凭证及贷款资料,单位工商设立、变更登记及税务登记、增值税发票开具资料,涉案人员身份及相互关系的户籍资料,房产土地轮候查封资料,其他法院同一时期同一被告其他案件的审判和执行卷宗,查明了这11起案件所谓“借贷资金”的来源和去向,查清了建材公司与某商贸公司合谋进行虚假诉讼的事实。 
  经查明,涉案单位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分别是甥舅、父子、夫妻关系。自2015年3月开始,建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陆续被银行等债权人起诉,公司明显资不抵债,为了保住厂子,对抗银行等普通债权人的起诉、诉讼保全和执行,建材公司法定代表人动起了打假官司保厂子的主意。经与商贸公司商议,双方利用建材公司贷款后资金走账的银行业务回单,作为提供出借资金的证据,伪造了借款协议,捏造了建材公司向商贸公司借款,并由关联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事实,依次如法炮制,制造了11起虚假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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