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需要什么样的公共安全文化
2019-09-18 14:46正义网浏览:次
40多年的改革开放不仅仅见证了中国的经济腾飞,也日益促使我们思考一个大问题:如何在追求生机勃勃的同时保持国家与社会的井然有序。中国作为超大规模的国家,如何在保持经济繁荣的同时创造“治理的奇迹”。对这个命题的有效解答毫无疑问将成为我们实现“从富起来到强起来”目标的有力见证。一个充满规则意识,各种利益有效协调,公共资源合理分配,多种社会主体与规范协同发挥作用的格局才能有效支撑作为秩序底线的公共安全。只有当坑蒙拐骗、极端暴力、投机取巧等各种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一个海晏河清的大同社会才能实现。
在我们传统文化的治理格局中,公共安全要么建立在法家的严刑峻法基础上,要么以儒家的制礼定分为基础。前者实际上将社会民众矮化为被统治的客体,“天子牧民”,社会有秩序无公共性,秩序也成为脆弱的刚性;后者将社会秩序还原为家国同构的伦理宗法等级结构,用无形化有形,个人得不到发现,从而也有伪善流行。
今天我们要塑造公共安全秩序,让每一个公民得以保持主体地位的同时,合作利他,让社会成为公共理性的生长之地,就必须重新培育一种真正的基于规则意识、合作意识、尊重意识的公共文化,既要有制度建设,更要有制度的文化根基,实现传统治理中法家的强制与儒家的教化之创造性结合与现代转化就成为关键之途。
公共安全文化首先是一种集体规则意识。无论是小区自治还是道路交通乃至拆迁腾退,只有大家心中有规则,严格约束自己的欲望而服从既定的规则,才能确保彼此的行动预期。今天社会中常有冲突和争议发生,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很多人片面强调权利意识,而忽视了规则意识。权利意识建立在个体意识的基础上,但社会的公共性恰好是对个体性的有效约束,其手段正是共同制定的先在的规则。只有权利意识没有规则意识,对自己有利的就大力主张,对自己不利的就破坏规则,这只能导致机会主义盛行,每个人都利用规则而不是服从规则,最终公共安全也就遭到破坏。
其次,公共安全文化要培养合作意识。公共的本质是分享与普惠,公共安全就是公共利益的和平分配。这需要文化中有利他、合作的集体意识,不以己之利为最高,懂得邻里、同行乃至陌生人之间的妥协平衡互利。在生活中,很多时候公共安全遭到破坏常常是因为没有合作与妥协的集体意识,每个人都在尽最大可能攫取占有公共利益和公共资源从而造成“公地悲剧”,公共利益没有人真正守护,另一方面诱发社会的实力主义,陷入丛林游戏的风险。赢者通吃,强者愈强,这必然加剧社会的分裂感,加剧对抗、仇视与冲突。
最后,公共安全文化还应该培养集体尊重意识。要尊重他人独立不可侵犯的人格,这是减少社会戾气、促进底线安全的根本。每个人在社会中位置不同,境况不一,观念各殊,这本来就是导致公共失和的诱因,但只有在公共生活中倡导平等的人格观念,每一个人在内在尊严上的平等性与不可侵犯性,才能讲信修睦,同舟共济。
从小康走向大同,是中国人伟大的社会理想,它在今天只有建立在现代公共安全文化的土壤上才能“灵根再植”,为我们带来更美好的生活。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责任编辑:刘晓方)
在我们传统文化的治理格局中,公共安全要么建立在法家的严刑峻法基础上,要么以儒家的制礼定分为基础。前者实际上将社会民众矮化为被统治的客体,“天子牧民”,社会有秩序无公共性,秩序也成为脆弱的刚性;后者将社会秩序还原为家国同构的伦理宗法等级结构,用无形化有形,个人得不到发现,从而也有伪善流行。
今天我们要塑造公共安全秩序,让每一个公民得以保持主体地位的同时,合作利他,让社会成为公共理性的生长之地,就必须重新培育一种真正的基于规则意识、合作意识、尊重意识的公共文化,既要有制度建设,更要有制度的文化根基,实现传统治理中法家的强制与儒家的教化之创造性结合与现代转化就成为关键之途。
公共安全文化首先是一种集体规则意识。无论是小区自治还是道路交通乃至拆迁腾退,只有大家心中有规则,严格约束自己的欲望而服从既定的规则,才能确保彼此的行动预期。今天社会中常有冲突和争议发生,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很多人片面强调权利意识,而忽视了规则意识。权利意识建立在个体意识的基础上,但社会的公共性恰好是对个体性的有效约束,其手段正是共同制定的先在的规则。只有权利意识没有规则意识,对自己有利的就大力主张,对自己不利的就破坏规则,这只能导致机会主义盛行,每个人都利用规则而不是服从规则,最终公共安全也就遭到破坏。
其次,公共安全文化要培养合作意识。公共的本质是分享与普惠,公共安全就是公共利益的和平分配。这需要文化中有利他、合作的集体意识,不以己之利为最高,懂得邻里、同行乃至陌生人之间的妥协平衡互利。在生活中,很多时候公共安全遭到破坏常常是因为没有合作与妥协的集体意识,每个人都在尽最大可能攫取占有公共利益和公共资源从而造成“公地悲剧”,公共利益没有人真正守护,另一方面诱发社会的实力主义,陷入丛林游戏的风险。赢者通吃,强者愈强,这必然加剧社会的分裂感,加剧对抗、仇视与冲突。
最后,公共安全文化还应该培养集体尊重意识。要尊重他人独立不可侵犯的人格,这是减少社会戾气、促进底线安全的根本。每个人在社会中位置不同,境况不一,观念各殊,这本来就是导致公共失和的诱因,但只有在公共生活中倡导平等的人格观念,每一个人在内在尊严上的平等性与不可侵犯性,才能讲信修睦,同舟共济。
从小康走向大同,是中国人伟大的社会理想,它在今天只有建立在现代公共安全文化的土壤上才能“灵根再植”,为我们带来更美好的生活。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责任编辑:刘晓方)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
法务网咨询平台(长按图片识别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