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吒"票房火爆山寨周边横行 正版周边之痛如何解?(3)
2019-09-06 13:43正义网浏览:次
那么,面对打击“山寨电影周边”侵权问题存在的难点,除了夯实平台责任外,还应该如何保护尊重原创,保护著作权,向盗版说“不”?张力建议将商品化权补充入知识产权制度中,夯实保障电影周边产品、衍生品产业良性发展的法治根基。在目前我国现行法律并未确立商品化权的情况下,张力认为,可以依靠将电影中具备独创性的人物形象、场景、标志认定为著作权法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可单独使用的作品;将乐队名称、电影片名、角色的形象及名字等注册为商标;申请由电影衍生而出的外观设计专利等途径保护创作者的权利。
“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角度出发,将盗版商家销售未经授权的产品的行为判定是混淆行为,构成对正版经授权商家的不正当竞争,也可依法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张力介绍说。
杨杰认为,由于此类侵权很大程度上是在“山寨正版”、“打擦边球”,对司法机关的认定会造成一定影响,所以,检察机关在积极引导侦查机关取证的同时,也要和审判机关对于证据标准和认定标准方面进行沟通和达成共识,适当降低侵权行为的认定标准,要加大惩处力度,特别是加大罚金刑的力度。
易珍春表示,对于知识产权诉讼案件,法院可通过加强证据保全、财产保全、合理分配举证责任、加大判赔力度等方式,及时有效地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
丛立先从权利人的角度出发建议,一方面权利人要对知识产权做好管理,另一方面,面对侵权行为,权利人不应保持沉默,应该站出来,向侵权行为说“不”,维护应有的权利。
面对其他商家售卖周边产品的情况,电影《哪吒之魔童降世》的权利方称“有专人在负责追究其他侵权的店铺”。面对侵权行为,权利方不再保持沉默,亦不失为一种进步。(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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