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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家公司员工合谋发展"地下"交易 新品秒变二手货(2)

2019-08-29 12:54正义网浏览:

  “刘泉华卖给我的价格和市场价差太多,我一开始就怀疑过这个馈线是他偷出来的,就算不是偷的最起码也是来路不正。我曾要求刘泉华写个证明给我,证明这些货不是偷来的,他一直没有写。”周赟事后表示。
  刘泉华还关照周赟货款要汇到他提供的个人账户,周赟问:“为什么不汇到公司账户?”“这样公司要开发票,价格就不会这么便宜了。”刘泉华回答。
  事实上,刘泉华之所以突然改变主意,并开出这个诱人的价格,并非真的得到了公司领导的授权。而是因为他发现电缆公司不查看云南公司供应链系统,他可以趁机通过炮制假订单的方式截留公司的通信材料,然后私下倒卖截留货款。
  打对折 新产品秒变二手货
  货源搞定后,周赟找到杨旭。杨旭对于馈线等通信材料的品质及市场价格了如指掌,一看到周赟拿来的馈线、网线的样品,就知道货物来源正宗。“这些货都有电缆公司的原包装,而且合格证、出厂标志齐全,还有电缆公司发货的物流清单。”案发后,杨旭承认自己当时就看出涉案货品是厂家正规产品。
  杨旭看货后表示愿意以每盘3500元左右的价格收购这款500米一盘的馈线,现金交易,货到付款,不开发票。周赟觉得可以从中间赚到差价,就想直接做这个生意。两人商量后,决定由杨旭直接按刘泉华给的价格向其收购货品,同时将差价打给周赟。“我每次跟周赟买馈线、网线的价格都是随行就市,我所说的行情是指二手通信材料买卖的行情。”按杨旭的这一说法,他和周赟其实就是准备将新通信材料当二手货卖的。
  事实上,周杨两人在交易时也确实是按二手货的价格交易的。杨旭案发后供述称:“某款超柔馈线我从周赟处购买的单米价格是3到3.2元,全新的市场价在6元;另一款馈线从周赟处买单米价格是6到7元,市场价在10到12元;五类网线从周赟处买单米价格是0.55元,市场价在0.8元左右。”
  为了掩人耳目,刘泉华事先制作一个虚假的云南公司订单发给电缆公司,假订单上收货人写的是周赟(本来系统里的收货人应为公司昆明仓库的负责人李振),收货地址是昆明市小石坝公家村云南公司仓库。
  在云南公司供应链系统里,真的订单有对应的发货通知,而假订单没有。因此,周赟就可以通过查询云南公司供应链系统,看有无对应的发货通知来判断是云南公司订的货,还是刘泉华卖给他的“私货”。
  就这样,在2015年初至2017年8月的两年多时间里,刘泉华假借云南公司的名义,多次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将电缆公司价值2675万余元的馈线私自倒卖给周赟,周赟将其中1849余万元的馈线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价格转手倒卖给杨旭。刘泉华因此私自截留公司货款1700余万元,周赟从中赚取差价款180余万元。
  货物品相正价格却超低,这一点当然逃不过老到的杨旭的目光。他事后供述称,自己一开始就知道这些材料来路有问题。收货后,他直接加价卖到河北保定,也赚到了130多万元的差价。
  落法网 仨被告人一审获刑
  案发后,刘泉华、周赟、杨旭三人均自动投案,三人因涉嫌犯职务侵占罪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2018年5月31日,苏州市吴江区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刘泉华涉嫌职务侵占罪,被告人周赟、杨旭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向苏州市吴江区法院提起公诉。吴江区法院于同年6月6日立案受理后,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庭审中,公诉人王伟伟详细描述了案发经过,指控称刘泉华利用职务之便,采用虚构采购订单等方式,将电缆公司总价值4583万余元的馈线、网线、光缆非法占为己有;而周赟、杨旭在明知货品系刘泉华非法所得的情况下,仍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分别将价值2675万元、1849万余元的货品予以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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