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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良好家风筑牢“廉防线”(3)

2019-08-27 14:29 法制日报浏览:

  不断延伸监督触角注重家教重塑家风
  春秋时期的宋国人正考父,“一命而偻,再命而伛,三命而俯”。其官越升越谦卑、越低调,体现的恰恰是正确的权力观。正考父为官用权的态度值得后人学习。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
  古语云“诗礼传家,不名则利”。家风,又称门风,它赖于家庭成员而产生,更是整个家庭发展传承的主旋律。正是“家风正则后代正,家风淳则民心淳”,家风不仅是家庭伦理和家庭美德的集中体现,更是家庭成员道德水平的集中体现,因此,强化家风建设不仅是需要全社会共同讨论的一项议题,对于领导干部自身作风建设而言,更具有极其深远的影响和现实意义。
  早在2012年11月17日,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总书记便强调,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自觉遵守廉政准则,既严于律己,又要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决不允许以权谋私,决不允许搞特权。
  2015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会议强调,领导干部的家风不是个人小事、家庭私事,而是领导干部作风的重要表现。同年10月,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党内纪律的形式,首次将廉洁齐家列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的重要内容之一。领导干部在管好自己的同时,还要管好自己的家庭,这既是自己的责任,也是组织的要求,领导干部的家风“是领导干部作风的重要表现”。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作风就是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提出,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注重家庭、家教、家风,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衡量党员干部是否廉洁,不仅要看他自身,还要考察他身边的人,特别是亲属、配偶、子女的廉洁情况。党的十八大以来,整个党内的法律制度建设针有两个重点,一个是关键少数,盯住主要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一个是盯住党员领导干部身边的人,真正把党员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庄德水说,当前,领导干部家风建设已被纳入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和党的纪律处分条例,划出了纪律底线,提出了刚性约束。
  2018年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在生活纪律方面新增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党员领导干部不重视家风建设,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失管失教,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要整治权力腐败,把权力关进笼子里,除了对主要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之外,还要把监督的触角延伸进党员领导干部的家人、家庭中。从家庭入手,重塑家风。”庄德水说,目前相关的制约是关于亲属经商办企业的行为,还有限制亲属在所管辖范围内的提拔重用,但对于日常生活还没有成熟规定。
  庄德水建议,党员领导干部首先要加强自我约束,建立良好的家风,对家属进行教育和约束。同时,要加强社会监督和管理,促进领导干部和家属的自控能力。并且,党纪要严于法,真正发挥党纪的作用。
  任建明则认为,应当标本兼治,通过整体权力体系的改革、民主政治的推进等,来保证领导干部为人民服务。而破除官本位、官大一级压死人的观念,才是最根本的。(记者 赵丽 实习生 程雪涵)(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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