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公布2019第二批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件(4)
2019-08-27 14:12中新网浏览:次
二十一、云南泛亚专修学院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通过网站发布含有“自学考试:拿证时间2.5年—5年、通过率:3%—10%;成人高考:拿证时间3年—5年、通过率:95%以上;网络教育:拿证时间2.5年、通过率:99%左右”“目前录制好的课程有20多个专业,300多门课程,授课师资均为全国211重点大学的专家教授及多年从事自考辅导的老师”等内容的广告,对升学、通过考试、教育、培训作出保证性承诺,且存在虚假内容,违反了《广告法》第二十四条第(一)项、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一)项和第(二)项的规定。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2019年3月,昆明市五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30万元。
二十二、大理祥云县博爱医院发布互联网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含有“中西医结合五联消银疗法专治牛皮癣彻底铲除致病原、彻底杀灭病毒防止复发”“各种疾病在这里一站式解决”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内容的医疗广告,该广告未经有关部门审查,违反了《广告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三)项、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依据 《广告法》 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十四)项的规定2019年5月,大理祥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5.64万元。
二十三、卓锦万代(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微信公众号发布含有“白水杜康产自十三朝帝都,是来自习大大家乡的酒,品质是最好的”内容的广告,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发布广告,违反了《广告法》第九条第(二)项和第(三)项的规定。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2019年1月,陕西省渭南市白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20万元。
二十四、深圳康美信国际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通过自有网站、宣传册等媒介发布含有“定向清毒,免疫先锋”“肿瘤患者的最后希望……并具有改善血脂、抗辐射、改善肠道功能作用”“1、强力杀菌;2、防治肿瘤和癌症;3、降低血糖、预防糖尿病;4、防治心脑血管疾病;5、保护肝功能”等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的普通食品广告,违反了《广告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依据《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2019年5月,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稽查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10万元。
二十五、深圳益肤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通过网店发布含有“皮炎膏,荨麻疹,清疹祛湿,湿疹、过敏、体股癣、牛皮癣”等内容的广告,宣传可以治疗疾病,易误导消费者,违反了《广告法》第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五)项的规定。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2019年2月,原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龙岗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20万元。(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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