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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老板变身“军火商” 侦办毒品案竟有“意外收获”(2)

2019-07-31 13:49辽宁长安网浏览:
  警方破获一起毒品案时竟然有“意外收获”,一个制造、买卖、邮寄枪支、弹药的团伙由此浮出水面。日前,辽宁省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非法制造、买卖、邮寄枪支、弹药案件,9名被告人纷纷获刑,主犯郭某被判处无期徒刑。
  侦办毒品案的“收获”
  2016年12月,朝阳市公安局在侦办一起毒品案件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刘某非法持有枪支,北票市公安局民警将刘某抓获后,立即对刘某的枪支来源进行追踪。不久,一个以郭某为核心的网络制贩枪支弹药团伙浮出水面。
  2017年4月24日23时许,公安机关在江苏省无锡市将犯罪嫌疑人郭某、舒某林抓获;在无锡市某木制品厂员工宿舍内,将犯罪嫌疑人罗某枝、徐某合、张某杰抓获;4月25日在无锡市某木制品厂内,将犯罪嫌疑人周某球、张某平抓获,并在无锡市某木制品厂内查获大量疑似枪支弹药。经朝阳市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共有11支被认定为枪支,其中以气体为发射动力的枪支10支、以火药为发射动力的枪支1支,25996发子弹均为非制式气枪弹。
  2017年6月8日,建平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接到上级交办案件:2016年12月至2017年6月,犯罪嫌疑人崔某和等人涉嫌在沈阳市内非法制造、贩卖、运输枪支、弹药。当日8时许,建平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将犯罪嫌疑人崔某和、康某抓获,并在其租住的房屋中查获大量疑似枪支弹药。后经朝阳市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两支疑似枪支分别为以气体为发射动力的枪支和以火药为发射动力的枪支,1357发弹药为非制式气枪弹。经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物证鉴定中心鉴定:100发疑似火药子弹为以火药为能源的仿5.6毫米运动长弹,48根枪管均为枪支散件。
  工厂老板变身“军火商”
  日前,该案在朝阳中院进行公开开庭审理。
  记者了解到,2017年2月,郭某在利益驱使下,在网上购买了制造子弹的机器和制造子弹的原材料,并将制造子弹的机器置于其工厂厂房内,于同年3月开始制造子弹,其中包括9毫米口径手枪子弹、7.62毫米口径手枪子弹、小口径子弹、猎枪子弹、气枪铅弹。
  之后,郭某多次以“叶伟”或“叶建伟”的假名邮寄子弹,而其中的一名收件人正是本案中的被告人徐某合。2017年年初,徐某合花费1100元从郭某手中购买铅弹2000发,郭某帮其将铅弹邮寄到了湖北老家。2017年3月至4月期间,徐某合开始不定期在郭某的办公室帮其组装气枪并制造铅弹3000多发。为了表示感谢,郭某送给徐某合一支气枪和几十发铅弹作为回报,后徐某合将该枪藏匿在其弟徐某涛处。
  为了增加产量,2017年3月中旬,郭某经徐某合介绍,雇佣了被告人张某杰和其一起制造铅弹,张某杰在郭某不在家时负责帮其打包、邮寄子弹。张某杰的到来帮了郭某的大忙。从张某杰来到郭某处开始至同年4月24日,二人平均每天可生产铅弹6000多发。2017年3月,郭某让工厂工人周某球、张某平夫妇于夜间,在其前岳母罗某枝的宿舍内为其制造5.6毫米子弹及12、16两种型号猎枪子弹,让人没想到的是,年过六旬的罗某枝也参与其中。
  郭某的前妻、该木制品厂营业执照登记经营者舒某林,在明知郭某非法制造枪支、弹药的情况下,仍帮助郭某邮寄子弹,填写邮寄快递单10余张并将快递单交给张某杰,张某杰再打包邮寄子弹。
  此外,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崔某和是郭某的客户,多次在郭某处买购买枪支配件及子弹。2016年6月,被告人崔某和在新民市大民屯镇附近租住一间民房,并在网上购买制造子弹和枪支的机器及模具,开始在该民房内制造枪支和子弹。2016年10月开始,被告人崔某和雇佣康某为其制造气枪子弹,共生产子弹20000发左右。
  主犯被判无期徒刑
  法院认为,被告人郭某、张某杰、徐某合、舒某林、周某球、张某平、罗某枝系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郭某系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张某杰、徐某合、舒某林、周某球、张某平、罗某枝系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被告人崔某和、康某系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崔某和系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康某系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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