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刑五庭负责人就赵志红死刑复核一案答记者问(3)
2019-07-31 13:05人民日报客户端浏览:次
二是必须坚持疑罪从无原则。疑罪的范围既包括全案也包括多起事实中的部分事实;既可能发生在被告人不认罪的情形下,也可能发生在被告人认罪的情形下。被告人认罪的,同样要恪守法定的证明标准。赵志红主动并始终供认,但其供认的部分事实与其他证据有矛盾,不能得出唯一的结论,没有达到证明标准,我院对这部分事实不予确认,这正是坚持贯彻疑罪从无原则的结果。
三是必须坚持未经审判不得确定有罪原则。因为赵志红主动认罪,在未经法院审判的情况下,部分社会公众早已将其看作是自认罪行的凶手,这违背了上述基本原则,给人民法院依法审判带来了巨大压力和无形的影响。人民法院应当不受各种议论的影响,保持司法中立,严格履行审判职能,依法作出公正判决。
四是必须坚持严格司法原则。在本案中坚持严格司法,首先要求不能“和稀泥”,不能因为要核准被告人赵志红死刑,就直接确认全案事实,对部分事实不依法进行严格的审查核实确认;其次要求不能裁判尺度有异,不能因为赵志红作恶多端,恶贯满盈,就可以对其降低证明标准,不对每起犯罪事实都严格依照证明标准进行审查认定。(徐隽)(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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