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拟将"六权"下放街道 破基层执法难题(2)
2019-07-25 13:53新京报浏览:次
●组织动员辖区单位和各类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统筹辖区资源,激发社会活力,实现共建共治共享;
●推动社区发展建设指导居民委员会工作,支持和促进居民自治,完善社区服务功能,提升社区治理水平;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关注3
“六权”下放街道 解决基层执法难题
为推动权力下放和解决基层执法难题,条例草案贯彻市委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要求,立法保障“六权”下放给街道,明确以街道名义开展综合执法,协调联合执法,解决基层执法一直存在“看得见的管不了,管得了的看不见”的难题,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下沉。
【六权】
●参与辖区设施规划的编制;
●对涉及辖区的全市性、地区性重大事项和重大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
●指挥调度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响应居民诉求、开展执法活动;
●对涉及多个部门协同解决的综合性事项进行统筹协调和考核督办;
●对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派出机构的工作考核和人事任免提出意见和建议;
●统筹管理、自主支配上级行政机关下沉的人员和资金。
为何要为“街道办事处”立法?
目前街道仍存在权责不清晰等问题
■ 追问
此次立法前,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工作机构等对北京的街道进行了调研。调研报告提出,本次调研的12个街道,除一个街道没有完成大部制改革外,其余均已完成大部制改革。
大部制是指大部门体制,即为推进政府事务综合管理与协调,按政府综合管理职能合并政府部门,组成超级大部的政府组织体制。
2019年2月26日,北京市正式发布《关于加强新时代街道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推行街道大部制改革,将街道原来“向上对口”的20多个科室,精简为“向下对应”的“6+1+3”架构,即6个内设机构、1个街道综合执法队、3个街道所属事业单位。
调研报告提到,街道大部制改革后将多个科室合并成立了综合办公室,强调加强党的领导,但实际合并后仍存在权责不清晰、责任与权力不明确的问题。
调研数据显示,各部门协调中“跨科室协调困难”占比为50%,达到一半,排在第一位;另外“解决问题周期较长”为40.38%,而“出现相互推诿”和“工作效果不明显”的占比均在30%以上,“工作效率低下”和“行政成本高”均占到20%以上。
此外,在调研过程中,有些街道反馈“哪些问题可以诉,哪些问题不可以诉,没有一个明确的清单,对于诉求的合理性无法辨别。社区居委会开展政务工作应该有工作范畴和具体内容清单,类似以上情况都是职责和职责准入不够明确。”
■ 建议
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
为垃圾分类等后续法规预留接口
会上,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丛骆骆作了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关于《北京市街道办事处条例(草案)》审议意见的报告。
报告提出,街道办事处处于城市管理和社会治理的一线,直接服务于人民群众,涉及社会服务与管理事项众多。条例草案既要注重与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有机衔接,也要为涉及基层社会治理方面的物业管理、养犬管理、垃圾分类等后续法规预留接口。确保形成统一协调的法律规范体系,为街道办事处服务人民群众、加强日常管理、综合执法提供有效保障和支持。
丛骆骆表示,推动首都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长期、持续的改革过程。此次立法处于改革进程中,为了预留改革空间,条例草案对部分制度设计进行了原则性规定,需要配套相关政策文件进行推进,建议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抓紧研究,配合条例出台做好政策准备,确保条例各项制度在实践中真正落地,从而实现立法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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