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狮子型"干部公然非法处置法院查封财产(4)
黄炳立受贿、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案庭审现场
被告人黄炳立受审
“作为曾经的一名‘抗洪’英雄,转业到地方工作后,随着职位的升迁、权力的提升,不满足于现状,享乐主义、拜金主义抬头,私欲极度膨胀,视党章党规党纪如无物,不断挑战纪律的底线……”在浙江省金华市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黄炳立在纪录片中的一席忏悔之言,给人印象深刻。
今年5月,经金华市检察院提起公诉,金华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罪、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判处金华市“三改一拆”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原副主任(三改一拆,是指旧住宅区、旧厂区、城中村改造和拆除违法建筑),金华市金东区多湖中央商务区征迁指挥部、金华市金东新城区城中村改造征迁指挥部、金华市金东区多湖区块企业征迁指挥部原指挥长黄炳立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50万元,扣押在案的受贿犯罪所得赃款人民币794万余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一审判决后,黄炳立表示服判,没有上诉,现判决已生效。
1.不为人知的“另一面”
1970年出生的黄炳立曾在部队服役7年,服役期间因在抗洪抢险中表现突出,被誉为“抗洪英雄”。转业回到金华市浦江县后,黄炳立从一名乡镇人武干事干起,通过自己的努力,一步步走上领导岗位,先后担任街道人武部部长、乡党委书记、街道党工委书记、副区长等职务。
近年来,浙江全面开展对城市规划区内旧住宅区、旧厂区和城中村的改造,开展拆除全省范围内违反土地管理和城乡规划等法律法规的违法建筑的“三改一拆”行动。2014年,在浦江县金狮湖保护与开发期间,黄炳立担任指挥部总指挥。他不负众望,在征迁过程中啃下一个个“硬骨头”,在最短时间内完成了开发区域内的征迁任务,一时名声大噪。之后几年,他又先后在金华市金东区担任多个征迁区域指挥部总指挥,每次都出色完成征迁任务,成为大家眼中敢打敢拼的“狮子型”领导干部。然而,就是这位大家眼中的“抗洪英雄”“狮子型”干部,却有着不为人知的另一面。
据金华市检察院起诉书指控并经法院判决认定,黄炳立在2011年至2018年先后担任浦江县浦阳街道党工委书记,浦江县金狮湖保护与开发指挥部总指挥,金华市金东区多湖中央商务区征迁指挥部、金东新城区城中村改造征迁指挥部、金东区多湖区块企业征迁指挥部指挥长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人大代表资格审核、征迁调查、房屋拆除业务、征迁补偿款及土地补偿金的发放过程中,为多名行贿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好处费或以借为名索要他人财物达794万余元。他甚至胆大妄为,在担任金狮湖保护与开发指挥部总指挥期间,授意下属并经其签字同意,将吴某被法院保全查封的征迁补偿款1010万元全额发放,导致法院裁判生效后无法执行,严重妨碍了诉讼活动,损害了司法机关的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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