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日报]"难道出门要带帐篷"的责问须由法律回答
2019-07-12 13:53光明日报浏览:次
同一天,南北两地一家酒店和一个试衣间分别爆出针孔摄像头偷拍事件。据报道,日前,河南郑州,游客黄先生和女朋友刚入住酒店两小时,就发现了房间里有一个针孔摄像头;而深圳的钟女士,在一家品牌服装店试衣服的时候,突然发现试衣镜上面有一个类似纽扣的“黑点”,最终证明这是一个针孔摄像头,并发现里面有一张存储卡。目前两起事件都已有警方介入,郑州市警方还成立了专案组。
外出住酒店、试衣间试衣服都可能被偷拍,这无疑是一件让人细思恐极的事。然而,仅从近年相关新闻的曝光密度就可知,类似事件已越来越常见。这次的报道中,涉事酒店相关负责人的一句“郑州80%的店都有摄像头”,当然可能只是为了推卸责任而口不择言,但或也真实地反映出,在酒店行业,偷拍摄像头的存在可能早就不是什么“大惊小怪”的事。
这个顽疾到底该如何治,从媒体和专家的分析来看,路径其实是比较清晰的。比如,偷拍现象既然在酒店行业已经比较普遍,既然提醒住客自己要注意防范(也就是说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鉴别),那么,酒店方面就更有必要主动进行排查,并将之列入日常的安全服务之中;再比如,早在2014年,除有专门的资质,针孔摄像头这类偷拍设备就已被明令禁止生产售卖。这方面的市场管理,从线下到线上是否已同步跟进?除此之外,还涉及偷拍、售卖等多个环节的法律定性问题。
但目前偷拍现象虽然已被多次曝光,却似乎并没有收敛之势,说明上述问题依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一定程度上说,这是因为偷拍行业的收益回报仍然大大高于它的风险成本。其中,偷拍设备的制造和销售是一个利益链条;偷拍然后出售,并在网络传播,又是一个利益链条。要彻底遏制偷拍风气,说到底也就是要斩断这些利益链的延伸。当然,这里面也牵涉到酒店、商业场所等的责任义务界定问题。这个问题不解决,要求一些主体加强排查管理责任,就无从谈起。
去年有媒体报道,通过国内各地法院查询到酒店、出租房等房间内被偷装针孔摄像头的案件达33件,并且此类案件全部发生于2016年之后;另外,今年3月公安部公布的十大典型案例,山东济宁公安机关破获的一起偷拍案名列其中。这次郑州警方也成立了专案组。但现实证明,对于偷拍行业的治理,不能仅止于破获某个典型案件。它在根本上考验的还是我们的个人隐私保护到底在社会治理体系中处于一种怎样的位置。目前,个人信息保护法已列入立法规划,希望在遏制偷拍方面也能有一个具体的回应。
当被偷拍的风险变得无处不在,全社会都有必要具备一种警觉意识。这种警觉,或许在一个理想社会中本该是不必要的,并且它实际上也是偷拍风险施加给社会的后果之一。但当此之时,可能别无选择。然而,即便如此,我们依然得强调,卫生状况不合格就尽量避免使用酒店毛巾,被偷拍的风险大就要学会必要的“侦查”技巧甚至带帐篷住酒店,诸如此类的“避祸”之措实属无奈,它不应该成为一个社会应对风险的根本之途。
所以,除了提醒每个人住酒店时多一点“心眼”,相关场所的责任主体多一点排查措施,归根结底,这样一种建立在对个人最私密隐私信息侵犯基础之上的黑色利益链,需要被有效治理所斩断、瓦解,而不是单纯靠个人防范。这不仅关系到个人隐私保护,更关乎整个社会最基础的安全感。 (责任编辑:刘晓方)
外出住酒店、试衣间试衣服都可能被偷拍,这无疑是一件让人细思恐极的事。然而,仅从近年相关新闻的曝光密度就可知,类似事件已越来越常见。这次的报道中,涉事酒店相关负责人的一句“郑州80%的店都有摄像头”,当然可能只是为了推卸责任而口不择言,但或也真实地反映出,在酒店行业,偷拍摄像头的存在可能早就不是什么“大惊小怪”的事。
这个顽疾到底该如何治,从媒体和专家的分析来看,路径其实是比较清晰的。比如,偷拍现象既然在酒店行业已经比较普遍,既然提醒住客自己要注意防范(也就是说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鉴别),那么,酒店方面就更有必要主动进行排查,并将之列入日常的安全服务之中;再比如,早在2014年,除有专门的资质,针孔摄像头这类偷拍设备就已被明令禁止生产售卖。这方面的市场管理,从线下到线上是否已同步跟进?除此之外,还涉及偷拍、售卖等多个环节的法律定性问题。
但目前偷拍现象虽然已被多次曝光,却似乎并没有收敛之势,说明上述问题依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一定程度上说,这是因为偷拍行业的收益回报仍然大大高于它的风险成本。其中,偷拍设备的制造和销售是一个利益链条;偷拍然后出售,并在网络传播,又是一个利益链条。要彻底遏制偷拍风气,说到底也就是要斩断这些利益链的延伸。当然,这里面也牵涉到酒店、商业场所等的责任义务界定问题。这个问题不解决,要求一些主体加强排查管理责任,就无从谈起。
去年有媒体报道,通过国内各地法院查询到酒店、出租房等房间内被偷装针孔摄像头的案件达33件,并且此类案件全部发生于2016年之后;另外,今年3月公安部公布的十大典型案例,山东济宁公安机关破获的一起偷拍案名列其中。这次郑州警方也成立了专案组。但现实证明,对于偷拍行业的治理,不能仅止于破获某个典型案件。它在根本上考验的还是我们的个人隐私保护到底在社会治理体系中处于一种怎样的位置。目前,个人信息保护法已列入立法规划,希望在遏制偷拍方面也能有一个具体的回应。
当被偷拍的风险变得无处不在,全社会都有必要具备一种警觉意识。这种警觉,或许在一个理想社会中本该是不必要的,并且它实际上也是偷拍风险施加给社会的后果之一。但当此之时,可能别无选择。然而,即便如此,我们依然得强调,卫生状况不合格就尽量避免使用酒店毛巾,被偷拍的风险大就要学会必要的“侦查”技巧甚至带帐篷住酒店,诸如此类的“避祸”之措实属无奈,它不应该成为一个社会应对风险的根本之途。
所以,除了提醒每个人住酒店时多一点“心眼”,相关场所的责任主体多一点排查措施,归根结底,这样一种建立在对个人最私密隐私信息侵犯基础之上的黑色利益链,需要被有效治理所斩断、瓦解,而不是单纯靠个人防范。这不仅关系到个人隐私保护,更关乎整个社会最基础的安全感。 (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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