忏悔录|李冠:过于自信,我收钱的胆子越来越大
2019-06-25 14:58正义网浏览:次
●忏悔人:李冠
●原任职务:海南三叶制药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深圳海鹏公司董事长
●触犯罪名:受贿罪、贪污罪
●判决结果:2017年8月21日,李冠被法院以受贿罪、贪污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150万元。
●犯罪事实:李冠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7家公司10人所送钱款共计319万元、美元1万元、港币5万元。通过报销虚开和因私消费发票的手段,骗取公款共计182万余元。
反思自己陷入贪污受贿犯罪的原因,想来其实很简单,都是没有把握好权力而惹的祸。2005年,我被任命为海鹏公司董事长、三叶制药公司总经理。当上“一把手”后,不少事都是我一人就可以拍板。
平心而论,我还是原来的我,只是随着地位的提升、手中权力的增大,讨好我的人渐渐多了起来。现在想来,人家看重的并非是我这个人,而是我手中能为别人办事谋利的权力。
深刻反省自己走上犯罪道路的另一个原因,就是过于自信的心理在作怪。我当上“一把手”后,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阿谀奉承迷惑,加上社会上一些消极现象也对我产生了不小的影响。
初次收钱,我也有过忐忑不安,担心由此会影响自己的前程。但时间一久,我就慢慢地忘了,反而认为收人钱财替人办事,是天经地义的事,而且收钱都是“一对一”的事,只有天知地知我知他知,自信不会出什么事。
在过于自信心理的支配下,我收人钱财的胆子越来越大,到后来受贿、贪污公款已不是什么自信心理,而是肆无忌惮,利令智昏。也正应验了那句话——“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由此想来,我多次受贿,虚开发票报账,最终败露也就毫不奇怪了。
认真反思自己的所作所为,我感到自己在权力行使方面没有把好关,教训十分深刻。主要表现是放松了政治理论学习,导致自己的理论根底浅,失去强身固本之源;没有做到以权为民、用权于民、情系于民、谋利于民、立德于民,最终导致自己葬身于权,名败于利。从我的犯罪教训看,领导干部一定要学法、知法、懂法,依法办事,而决不能以身试法。尤其是在位掌权的领导干部,一定要以我的沉痛代价为教训,切记“有道之财自平安,不义之财惹祸端”,以我为戒,警醒自重吧!
(江舟/整理)(责任编辑:刘晓方)
●原任职务:海南三叶制药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深圳海鹏公司董事长
●触犯罪名:受贿罪、贪污罪
●判决结果:2017年8月21日,李冠被法院以受贿罪、贪污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150万元。
●犯罪事实:李冠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7家公司10人所送钱款共计319万元、美元1万元、港币5万元。通过报销虚开和因私消费发票的手段,骗取公款共计182万余元。
反思自己陷入贪污受贿犯罪的原因,想来其实很简单,都是没有把握好权力而惹的祸。2005年,我被任命为海鹏公司董事长、三叶制药公司总经理。当上“一把手”后,不少事都是我一人就可以拍板。
平心而论,我还是原来的我,只是随着地位的提升、手中权力的增大,讨好我的人渐渐多了起来。现在想来,人家看重的并非是我这个人,而是我手中能为别人办事谋利的权力。
深刻反省自己走上犯罪道路的另一个原因,就是过于自信的心理在作怪。我当上“一把手”后,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阿谀奉承迷惑,加上社会上一些消极现象也对我产生了不小的影响。
初次收钱,我也有过忐忑不安,担心由此会影响自己的前程。但时间一久,我就慢慢地忘了,反而认为收人钱财替人办事,是天经地义的事,而且收钱都是“一对一”的事,只有天知地知我知他知,自信不会出什么事。
在过于自信心理的支配下,我收人钱财的胆子越来越大,到后来受贿、贪污公款已不是什么自信心理,而是肆无忌惮,利令智昏。也正应验了那句话——“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由此想来,我多次受贿,虚开发票报账,最终败露也就毫不奇怪了。
认真反思自己的所作所为,我感到自己在权力行使方面没有把好关,教训十分深刻。主要表现是放松了政治理论学习,导致自己的理论根底浅,失去强身固本之源;没有做到以权为民、用权于民、情系于民、谋利于民、立德于民,最终导致自己葬身于权,名败于利。从我的犯罪教训看,领导干部一定要学法、知法、懂法,依法办事,而决不能以身试法。尤其是在位掌权的领导干部,一定要以我的沉痛代价为教训,切记“有道之财自平安,不义之财惹祸端”,以我为戒,警醒自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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