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隆德9人恶势力团伙覆灭记(3)
2019-06-22 17:51宁夏日报浏览:次
一审宣判后,陶银福、曹博、米国才、刘勇、冯小龙以其行为不构成恶势力为由提出上诉。
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8年10月11日对本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对陶银福等9人依法做出终审判决,判处陶银福、米国才、刘勇、冯小龙、曹博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至2年6个月;米风军、米国栋、王乾洲犯寻衅滋事罪,各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吴昊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记者 王玉平 剡文鑫)(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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