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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内专家详解网络众筹所涉法律焦点(2)

2019-05-09 18:30法制日报--法制网浏览:

       网络众筹平台是第一道防火墙,需要保障用户的知情权。对于信息审核来说,网络众筹平台是否具有审核资质需要进一步讨论,但如果众筹在平台上出现问题,平台需要承担责任。此外,如果没有对捐款的用途、去向作具体说明,也需要承担责任。这也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进一步完善提出了新的要求。总体而言,网络众筹平台需要让被捐助者的情况以及平台的抽成等更加公开透明,需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专业评估众筹平台 规范管理促进发展
       记者:目前,网络众筹平台的运营方式和发展状况是怎样的?
       杨团:有的网络众筹平台属于公司,主要业务是做大病互助保险,通过互助会的方式发展了比较多的会员,类似于摊大饼,这其中大约有10%的会员会购买保险,因为网络众筹平台不断给会员和保险公司建立联系。会员通常就是普通百姓,他们普遍的想法是,捐点小钱,可以得到互助,以后方便大病治疗。这属于一种商业策略。
       当有10%的会员购买了保险之后,网络众筹平台就获得了盈利。因为如果10%的会员和保险公司签订了协议,网络众筹平台就可以获得一些保险公司的管理费。有的网络众筹平台就是看中了目前大病保险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完善,有的人担心承担不起,就想办法去化解这种风险。这类网络众筹平台迎合了个人担心大型疾病突发的市场需求。
       非常有意思的是,这类平台得到了大量的投资。但这些投资并不是用来做公益的,投资者也是看准了这类平台抓住普通人化解大病风险的需求,出于盈利考虑进行投资。
       记者:有的网络众筹平台上也有公益板块,对此该如何看待?
       杨团:网络众筹平台的公益板块并不属于真正意义上的慈善公益。因为网络众筹平台上的个人求助行为如果没有经过公益组织的把关,便无法进行管控,会出现与慈善法等法律法规相悖的一系列问题。
       从慈善行为本身来讲,个人可以成为慈善的主体之一。就网络募捐而言,民政部已经公布了《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基本技术规范》和《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基本管理规范》,并成为行业的标准。
       其实,对于个人网络求助行为,在慈善法立法讨论时有比较大的争议。在网络时代,个人网络求助不可能被完全禁止。尽管网络拓宽了信息传播的渠道,但慈善行为是非常严肃的,需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行事。慈善法把一般的个人募捐排除在外,就是为了切实保障慈善活动有序进行。在日常生活中,朋友之间的互助也比较常见,但如果缺少把关者,就容易出现问题。
       记者:未来应该如何对网络众筹平台进行规范管理?
       杨团:要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和技术规范,对网络众筹平台进行专业评估,看看还有哪些地方做得不够,在全社会范围内建立一种监督机制。可以建立独立的第三方评估机构,从公众利益、慈善精神、法律法规出发,让公众进一步了解自身捐赠行为的合理合法性。(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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