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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啦,这些行为都构成“开设赌场罪”(3)

2019-04-15 14:49人民法院报浏览:
  在影视剧中,“赌场”大多都装饰豪华、高档,“开设赌场”也似乎离我们很远。其实,现实生活中的游戏机,甚至微信群都已成为不法分子开设赌场的工具,这些行为都构成了“开设赌场罪”。近年来,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多起“开设赌场罪”案件。一些看起来不起眼的场所,往往成为了犯罪分子开设赌场的“隐形外衣”。为此,法官作出提醒,切勿因贪图小利而误入歧途。
  微信抢红包抢出犯罪
  2017年8、9月,被告人陈某贞提议并与被告人陈某坤、林某勤、陈某玉、陈某强、林某兴、许某庆共同商议,由被告人陈某贞出资13万元,被告人陈某坤等6人各出资2万元,合计出资25万元,作为合伙开设赌场的赌资,在被告人陈某贞及被告人林某兴的住所内,合伙利用手机在网络上组建微信群,采用微信抢红包的方式开设赌场,组织赌博活动。其间,被告人陈某贞担任群主,负责建群、制定赌博规则、购买抢红包的机器人、向中介购买赌博微信号及管理微信群等,被告人陈某坤、林某勤、陈某玉、陈某强、林某兴、许某庆负责赌博输赢的赔付、给中介回扣、发流水及给玩家返水、拉人头等。至2018年2月,7人共从中非法获利25万元,其中被告人陈某贞分得13万元,被告人陈某坤等人各分得2万元。2018年3月20日,被告人陈某贞等7人商议后再次合伙以上述方式和地点继续开设赌场,合计出资55万元,其中陈某贞出资20万元,陈某坤出资10万元,林某兴等5人各出资5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贞、陈某坤、林某勤、陈某玉、陈某强、林某兴、许某庆合伙以营利为目的,利用手机在网络上组建微信群,邀请不特定人员入群,通过微信抢红包方式开设赌场,组织赌博活动,情节严重,7名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开设赌场罪。依法判处被告人陈某贞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被告人陈某坤等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至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至3万元。
  ■点评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用微信、支付宝等平台发红包、抢红包早已成为人们津津乐道的活跃气氛、增进感情的方式,这也让很多居心不良的人嗅到了“商机”。一些人利用网络平台开设赌场,妄图借助没有现实场所、没有现金往来等理由逃避法律制裁。但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任何试图挑战法律权威的行为必将付出代价。本案中陈某贞等7人以营利为目的,利用微信群抢红包的形式开设赌场,隐蔽性强,内部组织架构完备、人员分工明确,涉案金额大,具有较强的社会危害性,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对7名被告人全部判处实刑。
  微信赌博虽然与传统的赌博方式有所不同,但是换汤不换药,其性质、危害是一样的。
  家庭、亲朋好友间发红包、抢红包与网络赌博的区别在于是小额互发、没有获利抽头,可视为赠予,不算是违法行为。微信网络赌博有三大特点:一是不法分子建立了专门的微信群,这就等于有了赌博场所;二是有明确的抢红包赌博规则,这就等于制定了赌博方式;三是不法分子从其中有抽头、获利,不是纯娱乐行为,是以营利为目的的。
  冒充游戏机的赌博机
  2017年3月,张某在龙岩市永定区某动漫城内摆放“翡翠明珠”赌博机一台、“八鲨皇朝”赌博机一台、“五星宏辉”老虎机一台、“狼神”老虎机两台供不特定的人赌博,并以每月2000元聘请游某为该店管理员。2018年2月,游某及店内的2名参赌人员被民警当场查获,并将上述游戏机、相关赌资及账本等予以扣押。经鉴定,查获的游戏机均具有押分、退分等赌博功能,均认定为赌博机。2018年3月12日,张某主动投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利用固定场所设置具有赌博功能的赌博机共17台,并组织赌博活动,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综合张某自首及有违法犯罪前科等情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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