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部级挂帅!11个中央督导组进驻地方督战扫黑(2)
2019-04-11 10:37中国新闻网浏览:次
“黑恶势力为了逃避打击,不断变换犯罪手法,逐渐摒弃了原来明火执仗、打打杀杀的明显暴力手段,转而采取易对他人形成心理强制的‘软暴力’。犯罪分子,特别是一些黑恶势力犯罪分子用这种手法越来越多,比如跟踪滋扰他人、恶意举报诬陷、播哀乐摆花圈、喷油漆堵锁眼、摆场架势示威等。”全国扫黑办副主任、公安部副部长杜航伟在发布会上表示。
在那场发布会上,陈一新则表示,关于办理扫黑除恶案件的四个意见的出台完善了涉黑涉恶案件证据、程序等方面的规定,有利于依法、准确、及时地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做到对涉黑涉恶案件既不“拔高”也不“降格”,推动办案难点突破,防止案件久拖不决。
扫黑除恶成效如何?
——首轮督导摧毁恶势力犯罪集团千余个
扫黑除恶工作,近年来受到社会舆论的高度关注。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全国范围内启动。5个月后,中央决定派出督导组赴地方,检验各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
根据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给出的数据,截至2018年12月底,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轮督导的10省市均已整改完毕。整改期间,10省市打掉涉黑犯罪组织100个,摧毁恶势力犯罪集团1129个,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49.43亿元,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2896件3021人。
除了中央督导之外,针对扫黑除恶,公安部曾在2018年8月对10名重大涉黑案件在逃犯罪嫌疑人发布A级通缉令,截至今年1月已抓获9名;2018年12月初,公安部再次对299名涉黑在逃犯罪嫌疑人开展集中缉捕清零行动,截至今年1月已抓获164名。
同时,公安部还部署全国公安机关主动开展线索摸排。截至今年1月,公安机关共摸排涉黑涉恶线索近20万条,通过研判核查,已打掉黑恶势力团伙6800多个。
此外,2018年,全国检察机关共批捕涉黑涉恶犯罪2万余件7万余人,提起公诉1万余件6万余人,其中,批捕涉黑犯罪3000余件1万余人,提起公诉1000余件1万余人。(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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