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太利委员:对“套路贷”重拳出击源头防范滋生蔓延
2019-03-18 12:35正义网-检察日报浏览:次
正义网讯(记者郭树合 通讯员王文斌)“这两个文件让我们对未来发展信心十足,让我们对检察机关保障企业发展的举措充满期待,让我们民营企业家吃上了法治‘定心丸’。”全国人大代表、金晶集团董事长王刚所说的两个文件,是山东省检察院于2018年10月和12月分别出台的《关于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和《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一年中出台的5个司法意见中,有2个是关于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这本身就说明了检察机关将服务民营经济作为工作重心。而里面的内容更是含金量高,每一处都致力于解决制约发展的瓶颈性问题。”王刚说。
上述《意见》规定,全省检察机关要积极参与知名品牌执法司法服务和打击侵犯知识产权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侵犯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和商业秘密的犯罪,重点打击涉及重大科研项目、关键核心技术、新兴业态以及网络侵权、链条式产业化侵权、跨地区跨国境有组织侵权等犯罪,切实保障企业创新活力和收益。
“现在一些地方制假售假屡禁不止、屡打不绝,严重损毁了正规企业尤其是驰名商标的声誉,而一些企业因为自身缺乏专业的法律知识,往往眼看自己的利益被假冒伪劣产品侵害而无能为力、束手无策。”王刚感叹道。为了防止相关部门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的现象,王刚建议检察机关加强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通力协作,实行严格的行政保护与刑事司法保护衔接机制,建立以行政执法部门、刑事司法部门为主体的衔接工作信息共享平台,将案件受理、案件性质、联合执法、取证程序、固定证据、案件交接等动态信息及时录入平台,这样便于移送双方相互配合,各依职权和案件性质对假冒侵权者作出相应的处罚。(责任编辑:刘晓方)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
法务网咨询平台(长按图片识别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