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拟对酒驾加重处罚 酒驾致死的最高刑为死刑(2)
2019-03-17 12:59 人民日报浏览:次
台湾:遏制酒驾挑战多
“你为什么要出来害人,喝了酒还开车!”悲痛欲绝的家人、椎心泣血的控诉,都唤不回无辜殒灭的生命。今年以来,台湾多县市发生酒驾肇事致人死亡事件,再次引发社会关注,要求加强酒驾预防及处罚的呼声高涨。台法务部门近日提出修法草案,拟对酒驾加重处罚,酒驾致死的最高刑为死刑。台立法机构也表示,新会期将优先针对酒驾相关法案进行审议。
屡禁不止 危害严重
今年2月,一名陈姓男子在台中酒驾逆行,造成两人死亡。警方调查发现,陈姓男子酒驾前科累累。2018年3月时就因酒驾被吊销驾照,同年11月又再度无照酒驾上路,撞车后被警方逮捕,依法入狱服刑3个月。两次被处罚后又第三度酒驾肇事,造成两个家庭无法弥补的伤痛。
当下,“酒驾为何屡禁不止”是台湾社会热议的话题。据统计,近3年台湾因酒驾被依“公共危险罪”判刑的人数逐年增加。2018年有5万多人次酒驾,且近1/3为累犯,每年因酒驾而被要求参加道路安全教育“学习班”的人数约有10万。台湾法务部门负责人表示,对于酒驾致死案件“要用最严厉的处罚”,严刑峻法势在必行。法务部门目前所提修法草案规定,对酒驾再犯致人重伤可判刑5至12年,致人死亡刑期更高达10年以上、无期徒刑,最重可判死刑。
然而,台湾酒驾屡禁不止是因为现行的酒驾罚则过轻吗?各界有不一样的声音。
资料显示:因为不断发生的恶性案件,台湾酒驾罚则已经不断上调、逐年加重。相关法律最早见于“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1999年为了加重吓阻效果,把原本仅属“行政处罚”的酒驾行为入刑,酒驾将处以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万元(新台币,下同)以下罚金。此后立法机构又多次修法,提高酒驾处罚上限。2013年修法明定酒驾为“驾驶吐气所含酒精浓度达每公升0.2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浓度达0.05%以上”,致死处3年以上、10年以下徒刑。同时规定5年内酒驾3次以上,原则上不得易科罚金。
此后,有民意代表继续提案重罚酒驾,将酒驾罚款下限从1.5万元提高到3万元,同车乘客可连坐罚6000元到1.2万元,5年内3次以上酒驾累犯重新考领驾照后,车辆则须悬挂特殊车牌。此次修订于2017年7月初审通过,目前仍在立法机构等待最后通过。
如何处罚 争议不断
虽然台湾酒驾罚则“相当严苛”,实际效果却并不如预期。据台湾媒体报道, 2017年台湾酒驾新入监人数是10年前的2.5倍,导致监狱人满为患。
事实上,因酒驾被判刑6个月以下者,若非特殊情形(如酒驾3犯、行径恶劣等),多半会准予易科罚金,不须入监。但酒驾累犯比率逐年攀升,按规定不得易科罚金,必须入监服刑。
此次台湾法务部门将酒驾致死比照“故意杀人罪”修法,社会各界也有不同的声音。有人认为,酒驾肇事的刑责已经够重,问题出在法院判刑太轻,且缺乏对酒精成瘾患者的强制措施,反对因为偶发事件修法;有人则担心无法佐证酒驾犯有杀人罪的主观故意,也排除不了过失致死的可能性,模糊立法将增加法院审理的困难度。
公益机构台湾酒驾防制社会关怀协会表示,对修法乐观其成,但现行法律规定酒驾致死最重可判十年,五年多来却没有任何一宗被判到十年的案例,即便未来修法可判死刑,有没有法官愿意判死刑还是问题。修法的重点不应该在加重刑责,而在不让酒后驾车,与其等到真的发生酒驾致人死伤的憾事再从重量刑,不如在当下就对酒驾预备犯进行管束。
台湾相关部门也意识到,酒驾是社会问题,仅靠“严惩”单一手段无法完全阻遏。除了配合修法加重处罚外,需要结合社会力量防止酒驾,让酒后不开车的观念深植人心。
“你为什么要出来害人,喝了酒还开车!”悲痛欲绝的家人、椎心泣血的控诉,都唤不回无辜殒灭的生命。今年以来,台湾多县市发生酒驾肇事致人死亡事件,再次引发社会关注,要求加强酒驾预防及处罚的呼声高涨。台法务部门近日提出修法草案,拟对酒驾加重处罚,酒驾致死的最高刑为死刑。台立法机构也表示,新会期将优先针对酒驾相关法案进行审议。
屡禁不止 危害严重
今年2月,一名陈姓男子在台中酒驾逆行,造成两人死亡。警方调查发现,陈姓男子酒驾前科累累。2018年3月时就因酒驾被吊销驾照,同年11月又再度无照酒驾上路,撞车后被警方逮捕,依法入狱服刑3个月。两次被处罚后又第三度酒驾肇事,造成两个家庭无法弥补的伤痛。
当下,“酒驾为何屡禁不止”是台湾社会热议的话题。据统计,近3年台湾因酒驾被依“公共危险罪”判刑的人数逐年增加。2018年有5万多人次酒驾,且近1/3为累犯,每年因酒驾而被要求参加道路安全教育“学习班”的人数约有10万。台湾法务部门负责人表示,对于酒驾致死案件“要用最严厉的处罚”,严刑峻法势在必行。法务部门目前所提修法草案规定,对酒驾再犯致人重伤可判刑5至12年,致人死亡刑期更高达10年以上、无期徒刑,最重可判死刑。
然而,台湾酒驾屡禁不止是因为现行的酒驾罚则过轻吗?各界有不一样的声音。
资料显示:因为不断发生的恶性案件,台湾酒驾罚则已经不断上调、逐年加重。相关法律最早见于“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1999年为了加重吓阻效果,把原本仅属“行政处罚”的酒驾行为入刑,酒驾将处以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万元(新台币,下同)以下罚金。此后立法机构又多次修法,提高酒驾处罚上限。2013年修法明定酒驾为“驾驶吐气所含酒精浓度达每公升0.2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浓度达0.05%以上”,致死处3年以上、10年以下徒刑。同时规定5年内酒驾3次以上,原则上不得易科罚金。
此后,有民意代表继续提案重罚酒驾,将酒驾罚款下限从1.5万元提高到3万元,同车乘客可连坐罚6000元到1.2万元,5年内3次以上酒驾累犯重新考领驾照后,车辆则须悬挂特殊车牌。此次修订于2017年7月初审通过,目前仍在立法机构等待最后通过。
如何处罚 争议不断
虽然台湾酒驾罚则“相当严苛”,实际效果却并不如预期。据台湾媒体报道, 2017年台湾酒驾新入监人数是10年前的2.5倍,导致监狱人满为患。
事实上,因酒驾被判刑6个月以下者,若非特殊情形(如酒驾3犯、行径恶劣等),多半会准予易科罚金,不须入监。但酒驾累犯比率逐年攀升,按规定不得易科罚金,必须入监服刑。
此次台湾法务部门将酒驾致死比照“故意杀人罪”修法,社会各界也有不同的声音。有人认为,酒驾肇事的刑责已经够重,问题出在法院判刑太轻,且缺乏对酒精成瘾患者的强制措施,反对因为偶发事件修法;有人则担心无法佐证酒驾犯有杀人罪的主观故意,也排除不了过失致死的可能性,模糊立法将增加法院审理的困难度。
公益机构台湾酒驾防制社会关怀协会表示,对修法乐观其成,但现行法律规定酒驾致死最重可判十年,五年多来却没有任何一宗被判到十年的案例,即便未来修法可判死刑,有没有法官愿意判死刑还是问题。修法的重点不应该在加重刑责,而在不让酒后驾车,与其等到真的发生酒驾致人死伤的憾事再从重量刑,不如在当下就对酒驾预备犯进行管束。
台湾相关部门也意识到,酒驾是社会问题,仅靠“严惩”单一手段无法完全阻遏。除了配合修法加重处罚外,需要结合社会力量防止酒驾,让酒后不开车的观念深植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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