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
2019-03-12 09:51新华社浏览:次
陈义兴委员11日代表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在全国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上作大会发言时说,司法责任制改革已经破题,并逐渐步入深水区,需要各级司法机关和广大司法人员担负起推进改革的政治责任,需要全社会凝聚起拥护改革、支持改革、推动改革的强大力量,一往无前,一鼓作气,把改革继续向纵深推进。
陈义兴表示,中共十八大以来,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司法体制改革取得显著成效。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调研了解到,改革后办案质量、效率和司法公信力有了显著提升。司法队伍的内生动力活力充分激活,法官检察官职业的尊荣感和责任感进一步增强。当事人对生效裁判认可度满意度逐步上升。
陈义兴说,改革推进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法官检察官主体地位确立了,但对其监督管理和考核评价缺乏有效办法;二是法官检察官员额制落实了,但遴选补充等机制还不够细化完善;三是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明晰了,但部分职业保障政策还没有跟上;四是司法人力资源配置向办案一线倾斜了,但“案多人少”矛盾依然存在。
为此,陈义兴建议,一是建立健全新型监督管理体制机制,让“主体地位”更加巩固;二是加快逐级遴选、经费审批等政策措施配套完善,使司法系统运行平稳顺畅;三是推进职业保障政策落地落实,全力保障司法人员的获得感和荣誉感;四是强化法院检察院内部挖潜,向科技“要”司法能力。(责任编辑:刘晓方)
陈义兴表示,中共十八大以来,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司法体制改革取得显著成效。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调研了解到,改革后办案质量、效率和司法公信力有了显著提升。司法队伍的内生动力活力充分激活,法官检察官职业的尊荣感和责任感进一步增强。当事人对生效裁判认可度满意度逐步上升。
陈义兴说,改革推进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法官检察官主体地位确立了,但对其监督管理和考核评价缺乏有效办法;二是法官检察官员额制落实了,但遴选补充等机制还不够细化完善;三是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明晰了,但部分职业保障政策还没有跟上;四是司法人力资源配置向办案一线倾斜了,但“案多人少”矛盾依然存在。
为此,陈义兴建议,一是建立健全新型监督管理体制机制,让“主体地位”更加巩固;二是加快逐级遴选、经费审批等政策措施配套完善,使司法系统运行平稳顺畅;三是推进职业保障政策落地落实,全力保障司法人员的获得感和荣誉感;四是强化法院检察院内部挖潜,向科技“要”司法能力。(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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