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农产品不再“卖难买贵”(2)
2019-03-07 11:11大众日报浏览:次
构建高效的农产品流通体系,是推动乡村产业兴旺的关键措施和促进农民增收的“关键一跃”,也日益成为电商、仓储、物流等现代产业的重要发力点
新形势下,农产品流通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将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不但对于推动乡村产业兴旺、促进农民增收具有基础性作用,也日益成为电商、仓储、物流等现代产业的重要发力点。因此,我们应进一步重视农产品流通在高质量发展中的作用,针对上述问题做好相关工作。
提高认识,做好乡村流通顶层设计。一是制订《全国乡村流通发展规划(2020-2025)》。理清目前乡村流通的基本情况和存在问题,瞄准“十四五”,明确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确定重点任务和重大工程,制定扶持政策和推进措施。二是构建乡村流通协调体制机制。针对目前我国农产品流通体制“分段式”管理模式,亟须建立健全“链条式”管理模式,建议成立国家乡村流通协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部,负责日常协调工作。三是进一步明确农产品批发市场尤其是产地市场的公益性定位,当前农产品批发市场仍是农产流通的主渠道,要进一步强化政府公共投入,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有利于保障农产品市场供应、降低农产品交易成本、增加生产者和消费者的经济福利。
聚焦难点,构建新型乡村流通体系。一是实施“田头市场”推进工程。农产品田头市场是我国农产品流通中的短板,是农产品销售的“最初一公里”,因地制宜地建设一批规模适当、设施完善、特色鲜明、运行规范的田头市场是当务之急。田头市场选址要遵循交易有基础、区位有优势、品牌有影响的原则,政府财政投资建设,引进社会资本参与运营,实现“田间就是车间,仓库就是冷库,一脚油门到终端”。二是开展“乡镇农产品流通服务综合体”试点示范。针对县域特色农产品,可以将乡镇作为基本单元,建设与之匹配的农产品流通服务综合体,完成特色农产品的加工、冷藏、仓储、质检等,形成县域农产品对外销售的窗口。前期可开展100个“示范镇”试点建设。
强化主体,实施乡村流通人才计划。一是做大做强乡村流通市场主体。积极支持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主体,支持其联合建设生产基地,培育品牌,扩大规模,促其通过产销联盟、产销协会等组织,建立稳定的产销关系。二是实施乡村流通人才培育工程。统筹利用新型职业农民、农村实用人才等培育工程,启动实施乡村流通人才培育提升计划,造就一批懂管理、会经营、能吃苦的复合型乡村流通人才,力争到“十三五”末,培养专业人才100万人。三是壮大乡村流通中介力量。不断发展农村经纪人队伍,支持引导农民设立农村经纪合作社、农村经纪公司等组织,形成有规模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农业流通人才发展壮大提供支撑。
对接产销,加强乡村流通信息服务。一是大力开展农产品流通信息服务。研究建立国家农产品产销信息平台,构建农产品产销大数据,充分运用物联网、云计算、移动终端等现代信息技术,以信息指导生产、匹配消费、衔接流通。二是加快建设农产品现代物流体系。以工业化理念管理农产品物流,持续加大鲜活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投入,推动产地初加工、冷库冷藏车、鲜活农产品产量与体积的相互配套,延长鲜活农产品货架期;利用国家农产品产销信息平台,衔接相关交通运输信息系统,开展“车货配”撮合的数据挖掘和应用。三是积极鼓励产销对接新业态新模式。推进农产品销售的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探索“互联网+”的流通新模式,鼓励农产品电子商务迅速发展,加快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工程,加快销地批发市场在农产品主产区建设外埠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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