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域数字农业农村发展水平评价答记者问(2)
2019-03-04 20:58中国农业新闻网浏览:次
评价工作及推进方案已经部领导同意,由农业农村部信息中心牵头组织实施,各省(区、市)农业农村信息中心承担评价工作主体责任,组织有关科研院校、企业和行业协会共同参与、共享数据、编制专项报告。最终形成2018年度全国县域数字农业农村发展水平综合评价报告及农业农村电子商务、信息消费、创新发展等专项报告。鼓励各省(区、市)农业农村信息中心结合工作实际形成省级分报告,鼓励科研院校、企业和行业协会以自身平台数据和业务为基础,形成专题报告,优秀报告将纳入专项报告同时发布。中国农业展望大会期间还将举办县域数字农业农村发展经验交流活动,拟邀请100个先进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参加。
绩效评价是一个世界性难题。要在全国2000多个县(区、市)开展县域数字农业农村发展水平评价,其复杂性、艰巨性是可想而知的,并且又没有现成经验,这项工作创新性也很强,在评价过程中可能还会出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对此,我们要有清醒的认识,要勇于创新、攻坚克难,合理安排、倒排工期,齐心协力把这项开创性工作抓实抓成亮点,我们已印发《农业农村部信息中心关于开展2018年度全国县域数字农业农村发展水平评价工作的通知》(农信息[2019]12号),并通过多种媒体渠道进行了公开发布。需要肯定的是,目前在评价系统中建立账户的县已超过2000个,但要注意要在3月15日前完成填报、审核和提交。。
问:我们注意到,这次评价工作设计了创新项目的申报,申报创新项目要注意什么?
答:中国农村改革实践告诉我们,经验在基层、智慧在基层、创新在基层。我们在此次水平评价工作中专门设置了县域数字农业农村创新项目的申报,以充分体现基层的探索创新。关于创新项目的填报,原则上一个县只报一个,范围不限,只要是涉及农业农村信息化、数字化、数字经济和数字农业、数字乡村的均可,可以是与相关企业合作的项目,需注重创新做法、创新成效及推广应用的总结提炼。
在具体申报中主要反映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立项依据。项目与农业农村信息化、数字农业农村工作结合的紧密度,突出重要性、针对性和新颖性,目标任务要清晰。二是组织实施。重点从实施方案、组织领导、工作任务、政策措施等方面反映做法。三是实现效果。预期目标实现和解决存在问题情况、对信息化支撑乡村振兴相关工作产生促进作用情况、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四是推广应用。创新项目的持续性、推广应用价值、已在有关单位(地方)推广情况。创新项目的评价也是按100分赋分,以上四个方面分别是20分、30分、40分、10分。我们要求申报材料要言简意赅,总字数每个项目不超过1500字。随后我们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在中国农业展望大会上发布一批最有推广价值的数字农业农村重大技术、产品和模式。(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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