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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高利贷累积至250万元 女子伪造手续过户房屋获刑(3)

2019-02-13 15:07北京晚报浏览:

借4万元高利贷累积至250万元 铤而走险打起母亲房产主意 
一女子伪造手续过户房屋获刑 

  李某借了4万元高利贷,因无力还款,债务被借贷公司多次转手,短短三个多月的时间里,欠款额竟累计至250万元。为了继续借债,李某伙同他人伪造了母亲的死亡证明,将母亲名下的房屋登记到自己名下并进行抵押。 
  债务到期后,借贷公司前来收房,李某无奈向母亲坦白。李某母亲报警并向法院提起了多个诉讼以索回房产,李某则因涉嫌合同诈骗被捕。法院表示,虽然借款实际到手数额较少,但李某也不应用诈骗的方式借款。近日,经两级法院审理,李某因犯合同诈骗罪获刑三年。 
  多次借款 
  借贷4万元月息20% 无力还款被转手 
  2016年5月中旬,李某因手头紧张,便向借贷公司高息借款。双方合同约定李某借款4万元,月息20%,为了成功借款,李某还将母亲名下房屋的房产证偷偷拿出来,交给业务员安某作为抵押。 
  到了还款日期,安某联系李某还款,但李某无力偿还。于是安某为她出了个主意,说可以帮李某将欠款转移给其他公司,通过这种方式拖延还款时间。迫于压力,李某表示了同意。 
  安某安排了李某与第二家借款公司见面,但在谈及债务的转移时,对方的业务员付某要求李某必须用自己名下的房屋进行抵押,也就是要李某将母亲名下的房屋过户到她的名下,才能办理借款。 
  在李某答应可以尽快办理过户后,业务员让李某签署了一份20万元的欠条。这20万元,在扣除了原有的债务、利息以及转移债务的“手续费”后,最终李某到手的金额只有7万元。 
  自始至终,李某的母亲都并不知道女儿在外借款的事情,同意女儿过户房屋则更是无从谈起。李某无法拿到母亲的身份证,就无法悄悄完成过户。由于付某多次催促李某,拖延了一个星期后,李某告知对方自己无法履行先前的承诺。 
  于是,债务再一次被转手。这次,李某签署的欠条金额达到了32万元。虽然约定的月息仅为2%,但这份为期一个月的借款合同,中介收取的服务费比例竟高达33%。扣除原有的本金及11万余元的利息和中介费后,李某拿到手的钱仅剩8000元。由于对方公司也同样要求李某必须提供名下的房产作为抵押,付某还将专门办理过户的中介老李介绍给了李某。 
  抵押房产 
  伪造母亲死亡证明 “中介费”竟花百余万 
  如果李某拒绝办理过户,就要立刻偿还全部债务并负担高额利息,为了拖延时间,李某只好同意配合老李。老李对李某索要过户费40万元,但可以等事成后再付款,迫于压力,李某又签下了40万元的欠条。 
  为了办理过户,老李伪造了李某母亲的死亡证明和遗嘱,并要求李某在证明上签字。随后,老李又做了一份公证书,其上载明,李某申请继承其已故父母名下的财产,由于李某的父母均先于李某死亡,故证明两位老人的遗产由李某继承。 
  然而,虽然李某的父亲确已去世,但其母亲依然在世,整套手续显然充满了谎言。 
  事后,涉案公证处表示,其公章和公证员印章从未丢失或外借,公证处也并没有出具过涉及李某遗嘱继承的该份公证书。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该公证书上的印章均为伪造。 
  但拿着这份伪造的公证书,老李带着李某顺利完成了房屋过户手续,2016年6月24日,李某母亲名下的房屋成功转移变更登记至李某名下。 
  针对李某所欠债务,老李还为她提供了一个“省钱”的办法,即将她所借的高利贷通过个人银主的房屋抵押转为银行贷款,这样利息能够降低很多。就在过户当天,“银主”就顺利找到,李某和“银主”去办理了借款公证,随后200万元借款就打到了李某的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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