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妻骗保案”嫌犯被以蓄意谋杀起诉 天津警方抵泰补充证据(3)
根据泰国法律,蓄意谋杀罪可判死刑;天津警方抵泰补充证据;受害方向保险公司求证被拒
2018年12月13日,天津市宁河区永定塔陵,“杀妻骗保案”死者“五七”,其母亲亲手包饺子去墓园祭奠。新京报记者 王飞 摄
天津男子张凡(化名)被指在泰国普吉岛“杀妻骗保”一案,昨日(24日)有了新进展。
新京报记者从遇害者张英(化名)的泰国代理律所顾问处获悉,普吉府检察院根据泰国刑法第289条第四、第五款蓄意谋杀、残忍伤害他人致死罪,昨日正式向普吉府法院控告犯罪嫌疑人张凡,“泰国刑法第289条为死刑判决”。
据此前报道,受害人生前被投保十余份保单,保险金额达三千多万。截至2018年12月19日,四家保险公司开具说明,证明张凡投保行为。家属称,在向其他保险公司求证时受阻。
此前,张凡一方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称,事发前,张凡确有两份保险伪造妻子签名,但购买保险一事妻子知情,“是为孩子投资理财”,并否认了“杀妻为骗保”的指控。
泰国检方以蓄意谋杀起诉犯罪嫌疑人
据新京报此前报道,2018年10月,死者张英同丈夫携女儿一同去普吉岛旅游,随后被发现死亡。被害者的家人认为,是女儿的丈夫张凡,为了巨额保单杀人。
事发后,张凡被泰国普吉岛卡马拉警局控制,在口供环节,向警方承认了自己在酒店泳池内,将妻子杀害。不过至于保险问题,张凡则称“不知道”。
昨天,泰国检方正式向当地法院提交了诉讼书。根据泰国法律,1月25日,是检察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最后期限。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受害者家属及犯罪嫌疑人张凡,均聘请了泰国当地律师,双方律师将在庭审上进行质证、辩论。
受害者泰方代理律师方文川的助理章红媛告诉新京报记者,根据证人口供记录和相关证据,检方最终以泰国刑法第289条第四、第五款蓄意谋杀、残忍伤害他人致死罪,正式控告该案犯罪嫌疑人张凡。
章红媛解释称,依据泰国刑法,蓄意谋杀罪名成立可判死刑;而普通谋杀罪的量刑则为15年监禁至死刑不等。
“张凡给妻子张英买了人身保险,涉嫌伪造张英的签名,只要张英去世,他就是这些保险的全额受益人,上述这些证据可以证明,张凡是蓄意谋杀妻子来骗取保险金。”章红媛说。
天津警方已抵泰 补充新证据
章红媛告诉新京报记者,天津警方目前已抵达泰国普吉岛,他们带来新证据、材料,将在法院开庭时,由泰国的律师提交至法院,“作为补充证据提交,一样有分量,有效力”。天津警方随后向记者证实了该说法。
新京报记者从受害者方获悉,1月23日,受害者的叔叔和中方代理律师李滨一起赴泰,与泰国警方和律师就案情进行了沟通。
李滨对新京报记者表示,他与泰国方面的律师方文川及其助理章红媛,已经进行了沟通,“了解了泰方的法律,然后也介绍了中方法律,特别是保险法及保险实务”,双方律师正努力形成证明“张凡存在蓄意谋杀”证据链,以实现受害者家属“判张凡死刑”的目的。
依据中国刑法第十条,中国公民在国外犯罪,可在国内继续起诉。受害者父亲张仁俭告诉新京报记者,自己做好了最坏的打算,“如果泰国方面根据现有证据,对张凡的判决处罚轻的话,等其刑满释放后,回国将继续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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