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扎实工作推动全面依法治国落地生根(2)
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系列评论之四
以扎实工作推动全面依法治国落地生根
全面依法治国是一项长期而重大的历史任务,也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全体检察人员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全面依法治国政治方向、重要地位、工作布局、重点任务、重大关系、重要保障,以扎扎实实的检察工作推动全面依法治国落到实处。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总抓手。检察机关要紧扣这个总抓手,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确保宪法法律统一正确实施。要在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切实提升法律监督质效上用心用力。要正确认识当前刑事抗诉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坚持强化监督、精准监督、持续监督,积极构建新时代刑事抗诉工作新格局。要彻底扭转“重刑轻民”观念,努力补齐民事检察、行政检察短板弱项,坚持双赢多赢共赢,切实推动民事纠纷案结事了人和、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助推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要充分发挥公共利益“守护人”作用,聚焦群众关心的问题、着眼行政机关棘手的难题,用公益诉讼当好党委政府的法治助手,更好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当前,要自觉以学习贯彻民法典为契机,不仅是民事检察,其他各项检察业务都要结合民法典的法治精神、基本原则、具体条款,持续更新检察监督理念,创新发展“四大检察”。
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必须紧紧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来进行。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检察机关要紧紧围绕这一价值目标,不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着力破解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障碍,加快构建规范高效的制约监督体系。比如,公开听证是检察机关化解信访积案、实现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的重大举措和有效途径。下一步,要以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全面推开公开听证。不仅在申诉案件中多做、做实,还要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案件中广泛充分运用。要秉持客观公正立场,科学设置听证程序,完善工作规则,确保听证质效,合力化解矛盾,实现最佳办案效果。再比如,推进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和建设,业绩考评是一个实实在在的“抓手”。要加快构建以办案质量和效果为核心的考评管理体系,改变以往数量、工作量为主导的考核思路,把落实“双赢多赢共赢”“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精准监督”“跟进监督”等一系列新司法检察理念纳入考评体系和指标的设计中,不断深化运用“案-件比”质量评价指标机制,发挥好业绩考评的引领作用,为司法监督提质增效提供制度保障。
只有全体人民信仰法治、厉行法治,国家和社会生活才能真正实现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检察机关要深入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自觉当好全面依法治国理念的实践者和传播者。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紧紧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本精神和核心要义,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主题宣传,让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要关注重点人群、重点领域,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解决突出问题。以法治进校园和法治副校长为抓手,持续推动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涉性侵违法犯罪入职查询、行业禁入等制度落地落实。要结合办案做好释法说理和矛盾化解工作,通过发布指导性案例、开展公开宣告、举行公开听证等形式,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领示范作用,传递法治理念,凝聚法治合力。(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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