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解决基层院建设"人"的问题(2)
2020-10-26 12:56正义网浏览:次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基层检察院是整个检察机关的基础,基层检察工作是全部检察工作的基础。重视基层、狠抓基层,关乎厚植党的执政基础和检察事业长远发展,须臾不能放松。新时代基层检察面临着深刻变化:发展环境在变、时代要求在变、检察职能在变、机构设置在变、队伍结构在变、风险隐患在变,这就要求我们主动求变、积极应变,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一个问题接着一个问题抓,一年接着一年抓,推动基层院建设每年都有新变化。
过去,基层院建设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主要是人、财、物。随着改革开放、经济社会发展和司法改革持续推进,现在最突出的问题是“人”,是“关键少数”不适应,是检察队伍素质跟不上。我们必须紧紧抓住基层院建设的主要矛盾,着力解决“人”的问题,下大气力提升基层检察队伍能力水平。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解决基层院建设“人”的问题,关键在抓实班子建设。要积极协调组织部门,进一步优化班子选配程序,不断提高干部选任工作质效。要高度重视班子结构老化问题,对优秀年轻干部有意识加强全方位培养锻炼,大胆提拔使用。要有序推进基层检察长和副职异地交流、跨部门交流。同时,领导干部要切实发挥“关键少数”履职带头作用。入额领导干部要真办案、办难案,带头办好案。不允许入额不办案!信访积案化解、公开听证、法治副校长、领导干部上讲台等等,检察长都要带头。
解决基层院建设“人”的问题,基础在抓实招录使用,确保人员力量跟得上。中西部和一些边远地区基层院普遍反映“招不进、留不住”,怎么办?可以创新检察官助理和司法行政人员招录办法。推动检察人员系统内外交流挂职,特别是深化跨区域互派检察人员挂职交流机制,在锻炼干部的同时提升整个基层院建设水平。用足用好政策,通过内部调剂、选调、招录等方式及时补充司法行政人员,畅通司法行政人员与上下级检察院、地方党政部门干部交流渠道,让他们干有前途、奔有预期。
解决基层院建设“人”的问题,根本在抓实素质建设,确保能力水平过硬。培训练兵是素质建设的重要手段,要改进培训方式,精品课能够线上组织、适合基层需要的都应视频连通到基层;要提升培训效果,充分发挥最高检即将统一建设的全国检察师资库作用;要提高政治意识,把讲政治、顾大局结合检察履职有机融入培训教材中。同时,要引导广大检察人员用好检答网和最高检正在建设的全国性案例库。
解决基层院建设“人”的问题,重点在抓实员额动态管理,确保有进有出、优胜劣汰。随着检察人员分类管理落实、深化,有的员额检察官动力不足,有的司法辅助人员焦虑不安,有的司法行政人员茫然失落。缓解这些改革带来的阵痛,关键在于把员额动态管理机制落实,让检察官实实在在感受到工作有压力、日子“不好过”,其他人员的焦虑失落就会相对减轻。省级院要统筹员额指标分配,大力推进落实检察官逐级遴选制度和上级院优秀检察官助理到下级检察院入额制度。
解决基层院建设“人”的问题,保障在抓实严管厚爱,为检察人员谋福利。不犯错、不违法,个人发展、亲友平安,就是组织严管、干部自爱的最大福利。一方面,要严字当头,把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再落实。特别是要建立健全捕诉一体改革后刑事检察部门内部的监督制约机制,完善认罪认罚自愿性保障和合法性审查机制,加强对量刑建议明显不当、当事人不服提出申诉等案件的监督评查。另一方面,必须把“厚爱”落实,关心基层检察人员的身心健康和发展成长,落实检察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和不实举报澄清机制。
基层基础工作薄弱一直是个“老大难”,但只要我们齐心协力、狠抓落实,一定能攻坚克难,开创新时代基层检察院建设新局面,为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更大贡献。(责任编辑:刘晓方)
过去,基层院建设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主要是人、财、物。随着改革开放、经济社会发展和司法改革持续推进,现在最突出的问题是“人”,是“关键少数”不适应,是检察队伍素质跟不上。我们必须紧紧抓住基层院建设的主要矛盾,着力解决“人”的问题,下大气力提升基层检察队伍能力水平。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解决基层院建设“人”的问题,关键在抓实班子建设。要积极协调组织部门,进一步优化班子选配程序,不断提高干部选任工作质效。要高度重视班子结构老化问题,对优秀年轻干部有意识加强全方位培养锻炼,大胆提拔使用。要有序推进基层检察长和副职异地交流、跨部门交流。同时,领导干部要切实发挥“关键少数”履职带头作用。入额领导干部要真办案、办难案,带头办好案。不允许入额不办案!信访积案化解、公开听证、法治副校长、领导干部上讲台等等,检察长都要带头。
解决基层院建设“人”的问题,基础在抓实招录使用,确保人员力量跟得上。中西部和一些边远地区基层院普遍反映“招不进、留不住”,怎么办?可以创新检察官助理和司法行政人员招录办法。推动检察人员系统内外交流挂职,特别是深化跨区域互派检察人员挂职交流机制,在锻炼干部的同时提升整个基层院建设水平。用足用好政策,通过内部调剂、选调、招录等方式及时补充司法行政人员,畅通司法行政人员与上下级检察院、地方党政部门干部交流渠道,让他们干有前途、奔有预期。
解决基层院建设“人”的问题,根本在抓实素质建设,确保能力水平过硬。培训练兵是素质建设的重要手段,要改进培训方式,精品课能够线上组织、适合基层需要的都应视频连通到基层;要提升培训效果,充分发挥最高检即将统一建设的全国检察师资库作用;要提高政治意识,把讲政治、顾大局结合检察履职有机融入培训教材中。同时,要引导广大检察人员用好检答网和最高检正在建设的全国性案例库。
解决基层院建设“人”的问题,重点在抓实员额动态管理,确保有进有出、优胜劣汰。随着检察人员分类管理落实、深化,有的员额检察官动力不足,有的司法辅助人员焦虑不安,有的司法行政人员茫然失落。缓解这些改革带来的阵痛,关键在于把员额动态管理机制落实,让检察官实实在在感受到工作有压力、日子“不好过”,其他人员的焦虑失落就会相对减轻。省级院要统筹员额指标分配,大力推进落实检察官逐级遴选制度和上级院优秀检察官助理到下级检察院入额制度。
解决基层院建设“人”的问题,保障在抓实严管厚爱,为检察人员谋福利。不犯错、不违法,个人发展、亲友平安,就是组织严管、干部自爱的最大福利。一方面,要严字当头,把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再落实。特别是要建立健全捕诉一体改革后刑事检察部门内部的监督制约机制,完善认罪认罚自愿性保障和合法性审查机制,加强对量刑建议明显不当、当事人不服提出申诉等案件的监督评查。另一方面,必须把“厚爱”落实,关心基层检察人员的身心健康和发展成长,落实检察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和不实举报澄清机制。
基层基础工作薄弱一直是个“老大难”,但只要我们齐心协力、狠抓落实,一定能攻坚克难,开创新时代基层检察院建设新局面,为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更大贡献。(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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