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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主持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2)

2018-03-02 14:08 新华网浏览:
  新华社北京3月1日电 中共中央2月6日和28日分别举行党外人士座谈会和民主协商会,就《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中共中央拟向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推荐的国家机构领导人员人选建议名单和拟向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推荐的全国政协领导人员人选建议名单,向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代表通报情况,听取意见。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主持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李克强、俞正声、栗战书、汪洋、王沪宁、赵乐际、韩正出席会议。
  习近平在讲话中指出,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支撑。党和国家机构属于上层建筑,必须适应经济基础的要求。经济不断发展,社会不断进步,人民生活不断改善,上层建筑就要适应新的要求不断进行改革。这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一条普遍规律。机构改革是一个过程,不会一蹴而就,也不会一劳永逸,需要不断进行调整。
  习近平强调,这次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从5个大的方面进行了部署。一是健全党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强化党的组织在同级组织中的领导地位,更好发挥党的职能部门作用,统筹设置党政机构,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二是合理配置宏观管理部门职能,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完善市场监管和执法体制,改革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管理体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完善公共服务管理体制,提高行政效率。三是完善党政机构布局,深化人大政协司法机构改革,深化群团组织改革,推进社会组织改革,加快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深化跨军地改革。四是赋予省级及以下机构更多自主权,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规范垂直管理体制和地方分级管理体制。五是依法管理各类组织机构,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严格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和程序。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贯彻落实中共十九大精神的重要内容,是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任务,关系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关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对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对改革方案的研究谋划,都要放到时代背景下、站在更高层次上来把握。
  习近平指出,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即将召开,这是继中共十九大胜利召开之后我国各族人民政治生活中的又一件大事。选举产生新一届国家机构和全国政协领导人员,分别是这两个会议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关系全局的一件大事。中共中央对做好新一届国家机构和全国政协换届人事安排工作十分重视,进行了研究部署,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了酝酿、听取意见。在酝酿过程中,大家认为,新一届国家机构和全国政协领导人员人选的产生,要着眼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着眼于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着眼于加强全国人大、全国政协的工作,团结凝聚各方面力量;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严把人选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要积极稳妥推进国家高层领导的新老交替。经过反复比选、统筹考虑,兼顾方方面面,经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和中央政治局会议讨论,提出了新一届国家机构和全国政协领导人员人选建议名单,并提请中共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
  习近平希望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改革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上来,大力支持改革,积极投身改革,为破解难题、深化改革广建良言、广献良策,做好沟通思想、协调关系、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的工作,凝聚广泛共识,为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形成强大合力。希望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参加全国两会,引导本党派、本界别的代表和委员认真履行职责,传递正能量、发出好声音、展示新形象,确保大会各项任务顺利完成,把两会开成团结民主、风清气正的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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