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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强会见新加坡首席大法官梅达顺 双方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2)

2017-08-24 13:01 中国法院网浏览:

周强会见新加坡首席大法官梅达顺 双方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
        图为 周强、梅达顺共同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 孙若丰 摄

 中国法院网讯 (罗书臻)  8月21日下午,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最高人民法院会见了新加坡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梅达顺,并共同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与新加坡共和国最高法院合作谅解备忘录》。

  周强对梅达顺一行来访表示欢迎。他表示,中国与新加坡建立了与时俱进的全方位合作伙伴关系,在平等互利基础上开展了广泛合作。两国司法机关之间保持着友好交往,人员往来日益密切,交流合作取得积极进展。相信梅达顺首席大法官此次来访必将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两国司法交流合作成果,促进两国友好关系进一步发展。

  周强简要介绍了中国法治建设和司法改革情况。他说,中国高度重视法治建设,中共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作出重大部署,人民法院工作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坚强领导下,中国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着力破解难题、补齐短板,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出台65项改革举措,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全面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重大改革,切实加强法官职业保障,改革力度之大、范围之广前所未有。通过改革,审判质量、效率和司法公信力得到提升,人民群众有了更多获得感,改革成效已经显现。

  周强介绍,中国法院大力推进智慧法院建设,不断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实现了全国四级法院在“一张网”上办案办公,实现数据实时统计、互联互通,大大提高了审判质效,方便了群众诉讼。为适应互联网时代发展要求,设立互联网法院,积极探索审判方式转变,并加强司法人工智能运用,进一步推进信息化建设转型升级,促进现代科技与法院工作深度融合。中国法院大力深化司法公开,建立了审判流程、庭审、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着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促进了公正廉洁司法。


  周强表示,希望同新加坡最高法院进一步加强交流互鉴,互相取长补短,在司法改革、信息化建设、案例研究、法官培训等方面开展更加广泛深入的合作,促进两国司法工作开展,推进两国友好关系不断发展,共同促进和服务“一带一路”建设。

  梅达顺感谢周强的会见,他对中国法院在司法改革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就表示高度钦佩,表示愿意与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分享彼此经验、加强交流合作,为促进两国友好关系发展、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作出积极贡献。梅达顺就加强两国法院在信息化建设、国际商事争端解决和法官培训等方面合作提出了一系列具体建议。

  会谈结束后,周强与梅达顺共同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与新加坡共和国最高法院合作谅解备忘录》。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胡云腾、刘贵祥参加会见和签署仪式。(责任编辑:韩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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