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不等于终身劳动合同
2013-11-04 18:03中国劳动法务网浏览:次
本网讯 来信:我单位与一名员工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目前单位因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决定裁减包括这名员工在内的部分员工,但这名员工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是终身合同,单位不可以与他解除劳动合同,是这样吗?
回复你好。无固定期限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但无固定期限合同不等于终身劳动合同。如果出现了《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仍然可以与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十三种情形与第十九条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十四种情形完全适用于无固定期限合同。
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劳动者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单位可依法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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