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护身法宝二:档案被扣怎么办?
2013-11-01 18:30中国劳动法务网浏览:次
本网讯 提供者:中国劳动争议网律师刘昊斌
作者:刘昊斌
案例:
王某是某银行的业务骨干,后被某猎头公司看中,给其提供了更好的工作机会,于是王某跳槽离开了单位。但是当初王某与单位签订的是五年期的劳动合同,现在仅仅履行了二年,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王某应该向银行支付违约金五万元。由于没有向银行支付违约金,于是银行就扣留了王某的档案。没有了档案,王某的社会保险与住房公积金都无从上起,怎么办?
护身法宝:
1、违约金是一种典型的劳动争议,是受申诉时效60天的限制的。所以说,在发生违约金争议时,单位作为权利方,应该在争议发生之日起60天内申请劳动仲裁。但是在实践中,单位往往不申请仲裁,而是采取扣留劳动者档案逼迫员工交纳违约金的做法,这样所导致的后果就是过了60天后,单位已经因为超过了申诉时效而导致丧失了违约金的胜诉权。
2、档案具有专属性,是不受60天申诉时效限制的。所以说,劳动者在碰到这种情况时,就等过了60天之后再去申请劳动仲裁,到时候,由于单位过了60天,丧失了对违约金的胜诉权,劳动者的返还档案请求权又不受60天的限制,所以劳动者就可以很顺利地不需要支付任何违约金就可以要回自己的档案的。
劝戒:此计所用是法律对时效问题所设计的一点点不完善,以及用人单位对法律的轻视,其实擅自跳槽终究还是有劳动者的不是的。所以,劝君善用此计。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
法务网咨询平台(长按图片识别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