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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司机被醉驾者撞死,我要负赔偿责任吗?

2013-10-24 12:27中国网浏览:
本网讯  问:本人有一台大货车发生交通事故,对方为一台出租车,出租车驾驶员醉酒驾车追尾,我车司机在路边修车,追尾后将我车司机当场撞死。车祸最后造成两死一伤。我车司机家属放弃出租车司机的刑事责任与我打劳务纠纷。法院应不应该在出租车司机刑事责任没有定的时候受理我车司机家属告我的民事责任?

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根据前述规定,你身为雇主,应当承担雇佣司机在交通事故中造成身体伤害的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同时,第十八条规定,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因此,你雇用的司机的家属有权要求你赔偿以上的费用。至于你说对方放弃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这种说法是不准确的,是否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这是国家的公权力,家属没有权力放弃或追究。当然,你赔偿了其家属的费用后,可以向出租车司机追偿。(地平线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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