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限制:未支付补偿金 员工不受约束
2013-10-21 18:59法制晚报浏览:次
本网讯 张先生问:我原在一家IT公司担任业务经理,公司与我签订了一份竞业限制协议,协议约定我在离职后一年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但公司从未向我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
后来我辞职,与公司解除了劳动合同。现在,另一家IT公司拟与我签订劳动合同,条件很优越。
请问我与原公司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能否约束我?
王静律师:竞业限制约定有效的前提是用人单位根据公平原则支付了竞业限制补偿金。用人单位未支付的,竞业限制协议对劳动者无约束力,劳动者不必承担竞业限制义务。
因此,你可以放心地与新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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