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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约定房产归我 怎样更改贷款户名

2013-10-16 13:22中国网浏览:
本网讯    问:您好!我有一个问题想请教一下。具体情况是这样的:我从工行贷款购买了一套住房。因为当时人长期在外地出差,所以选房的一切手续都是拜托我朋友去办理的。后来我回来交首付款时发现和售楼公司签订的合同是以我朋友的名字,贷款也是他的名字。我问他,既然都是我家出钱为什么都是他的名字。他说要办理贷款很麻烦,时间也很长。我再以我的名字去办理已经来不及了。想到我们快要结婚了,我也很信任他。当时就没有再坚持什么。

 

可是婚后不久,我们俩的差异越来越大,加上长期分隔两地,没有多久就协议离婚了。离婚的时候,因为房产一直是由我交的房供,他没有出过任何钱。所以,他在协议中已经写明把房产给我。

 

离婚以后,我一直在外地。每月也按时交纳房供。后来回北京后去问物业和银行更改房屋贷款名字的事宜,可是一直没有解决的办法。

 

现在,虽然我们已经离婚一年了。离婚的时候也协议把房产给我了,可是我一直还是拿着署名是他的存折交房贷,说实话心里总是不踏实。特别是最近,我前夫个人发展不顺,总是打电话骚扰我,问我要钱。真不知道会不会最后一场空。我也不敢给他钱,怕他说话不算数,给了一样办不了。

 

我现在就想请教一下像我这样的情况,有什么办法可以争取到自己的合法权益?

 

答:你们在离婚协议中约定了房产的归属,你的权利依法会得到相应的保障。

 

有关办理更改房贷户名的具体手续问题,应向有关贷款行及其他相关部门咨询。办理变更手续时一般会要求你前夫配合更改户名。如果你前夫不配合办理有关更改户名的手续,你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地平线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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