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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办理护照都需要哪些手续和证明材料?

2013-07-04 09:47浏览:

(一)普通护照

1、成人首次申请因私普通护照所需材料及证明文件:

(1)在当地的有效居留证件或其他合法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证明当事人的中国国籍、出生日期的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3)填写好的“护照、旅行证、海员证申请表”一份;

(4)护照照片3张。

2、儿童首次申请普通护照

(1)具有法律效力的儿童出生证明、父(母)子关系公证书或法院裁定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该儿童未加入驻在国国籍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父母双方护照、在当地的有效居留证件或其他合法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填写好的“护照、旅行证、海员证申请表”一份;

(4)护照照片3张;

3、普通护照换发所需材料及证明文件:

(1)现持护照(原件和复印件);

(2)在当地的有效居留证件或其他合法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填写好的“护照、旅行证、海员证申请表”一份;

(4)护照照片3张。

4、普通护照补发所需材料及证明文件:

(1)遗失护照经过的书面报告(并注明当事人姓名、出生日期;原护照号码、发照机关、发照日期);能提供原持护照的复印件将方便护照的申请;

(2)在当地的有效居留证件或其他合法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填写好的“护照、旅行证、海员证申请表”一份;

(4)护照照片3张;

(5)第一次申请补照,在核实申请人身份与持照情况后即可发照;第二次申请补照,应在核实有关情况后晚三至六个月发照;第三次则应在核实申请人身份与持照情况一年以后予以补照。

注:对遗失护照的临时出国人员,使、领馆只为其补发旅行证,以方便其回国。

5、普通护照加注所需材料及证明文件:

(1)填写好的“护照、旅行证、海员证申请表”一份;

(2)申请姓名加注的,须提供真实且具有法律效力的证书;

(3)护照照片1张。

(二)因公护照

1、因公护照换发及加注

(1)使、领馆不为临时因公出国人员办理护照换发及加注手续;

(2)使、领馆报经国内发照机关同意后,可为常驻因公人员办理护照换发及加注手续。相关条件及所需材料和证明文件参见办理普通护照相关申请的要求。

2、因公护照的补发

(1)经向原发照机关核实,使、领馆为临时因公出国人员办理旅行证,以方便其回国;

(2)经向原发照机关核实,使、领馆可为常驻国外的因公出国人员补发相应的因公护照。相关条件及所需材料和证明文件参见办理补发普通护照的要求。

3、原持因公普通护照(现称公务普通护照)劳务人员申办护照手续

(1)自2002年4月1日起,新派出劳务人员改持普通护照,使、领馆自即日起不再为劳务人员办理换发、补发公务普通护照手续;

(2)2002年4月1日前已持用因公普通护照(现称公务普通护照)的劳务人员应继续使用现有护照直至有效期满,不必换发公务普通护照。如其劳务合同期限超过所持护照有效期,或者办理居留、签证需要,可申请换发普通护照。相关条件及所需材料和证明文件参见办理普通护照换发手续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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