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用暑期打工赚“经验” 律师:应坚持“三不原则”
中考已结束的他积攒“学费”
16岁的叶鑫,曾是龙冈中学的一名初三学生,刚参加完中考的他,今年下半年开学将上盐城市时杨中学。他告诉记者,自己父母都是车床工人,他目前与父母租住在盐城市区,虽然家里并不缺他这份工钱,但他想靠双手积攒上高中的学费。
“长大了,总有一天要离开父母,到别的城市。”他笑着说,自己虽然是家里独子,但长辈都不宠他,或者说宠爱的方式不一样,这是自己第一次打工,上街发传单,这份工作还是奶奶介绍来的。
“自己早点出来接触社会,不仅认识了新朋友,自身还得到锻炼,感觉挺好的。”叶鑫说。
考上一本线的他积攒“经验值”
刚参加过高考,成绩超过本一线的朱杰明,毕业于盐城市第一中学。高考第一志愿已填报了南京邮电大学,“待在家里也无聊,不是上网就是看电视。”他说,这是他第一次打工,是经邻居介绍来的。
“开始多少有点抹不开面子,说不定还能遇见熟人。”朱杰明说,再过一个多月,自己也要离开父母,这次暑期打工目的是增加社会“经验值”,以前生活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上大学可都得依靠自己,再不锻炼,怕适应不了大学生活。
“上午、下午各3小时,一天50元,不算太累。”朱杰明自信满满地说。
大专三年级的他积攒旅游费
“我干了有两三次了,第一次有点拿不出,要向陌生人发传单,人家拿着倒也罢了,不拿被拒绝,多少有点尴尬。”在盐城某学校学数控的韦同学说,自己赚钱,想怎么花就怎么花。
“去年假期打工赚的钱去苏州玩了一趟,不用向父母开口要钱,自主支配金钱,感觉真好。”韦同学告诉记者,班上绝大多数同学都会利用暑期打工,他明年即将毕业,准备将赚的钱与同学一起去杭州游玩。
暑期打工应坚持“三不原则”
江苏法鼎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星火提醒,学生在选择打工工作时,应尽量选择正规企业,最好学习了解一些相关劳动保障方面的基本知识,坚持三不原则:不押金、不押证、不为薪酬不合理的公司工作。
在求职时,对于薪酬日结的工作,要注意自身安全。而对于在商超的工作,就算时间再短,为了保证双方的权益,也要坚持与对方签订书面劳动协议,明确工作时间、内容以及待遇等问题,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因为口说无凭。一般打工都是先干后结工资,最好再请一位同事做见证人。要学会利用劳动协议里的规定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记者感言: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他们都是家中独子,家里经济条件也并不差,并不缺他们打工所赚的钱,但他们打工都得到了家人的大力支持。家长认为,孩子早点出来,早点得到锻炼是好事,能很好地提高他们的社交能力。但也有家长舍不得或者孩子抹不下面子,不愿从小事做起,其实,能将小事做好,又何惧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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