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泄露黑灰产业链滋生巨大非法获利空间(3)
2021-04-20 14:20经济参考报浏览:次
滋生诈骗、勒索 信息泄露成“精准”犯罪“助推器”
陈莹璐表示,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信息网络的广泛普及,公民个人信息的经济价值日益凸显,导致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屡打不绝,且成为了滋生电信网络诈骗、绑架、敲诈勒索等下游犯罪的源头,社会危害日益突出并多发,已经史无前例地成为影响个人甚至国家安全的重要问题。
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社会治理研究中心主任李俊慧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通常而言,买卖个人信息,从购买一方来看,一定有特殊用途,不论是进行业务推广,或是实施诈骗犯罪等。因此,个人信息不当泄露或非法买卖一定会给下游犯罪提供帮助。他举例称,在一起个人信息非法买卖案件中,不法分子成立了一家信息咨询公司,通过QQ购买股民电话号码,进行虚假股票营销牟利。公安机关在该公司现场查获股民电话号码约12万条。
“囿于违法所得金额的限制,对于涉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违法所得的追缴与罚金的财产性处罚,却远不足以填平公民个人信息泄露造成的次生危害。”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辛尚民表示。实践中,行为人利用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的犯罪主要有诈骗罪,比如向不特定对象发送“中奖”信息;合同诈骗罪,比如利用某些理财软件漏洞骗取财物;敲诈勒索罪,比如利用酒店开房记录等住宿信息对相关人员进行勒索。
值得注意的是,数据泄露及贩卖正从单纯的交易数据演变到交易数据访问权限。网络犯罪分子已将注意力从个人信息转移到了更庞大的数据库——工业企业数据库。黑客利用漏洞窃取企业核心数据,并通过勒索软件加密企业相关设备。随后,这些数据将被进行“双重勒索”,如果不支付赎金不予解锁,同时会泄露被盗数据。尤其是在制造业智能化程度大幅提高的背景下,智能化工控系统(ICS)已成为黑客攻击的目标。
闪捷信息安全战略研究中心发布的《2020年度数据泄漏态势分析报告》显示,2020年受勒索攻击而造成数据泄露事件占所有数据安全事件的15%,成为常态化的数据安全事件。
据此前江苏省南通市警方通报,在“净网 2020”行动中,成功侦破一起由公安部督办的特大制作、使用勒索病毒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从而实施网络敲诈勒索的案件,非法获利的比特币折合人民币500余万元。
华顺信安的创始人、CEO赵武表示,黑客已单纯索取数据行为转向勒索,通过勒索病毒对企业关键信息库加密的方式索要高额虚拟货币,可以短时间获得暴利,又因虚拟货币的匿名性而保护身份不暴露。“企业不同于个人,企业不支付赎金,黑客便泄露企业敏感数据、窃取其知识产权。极端情况下,最严重的攻击可能对制造商工厂和设备造成永久性损失,对企业影响难以估量。”赵武说。(记者 张超文 李佳鹏 孙韶华 张莫 梁倩 郭倩)(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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